索引号: 002958941/2024-2074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4-09-18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4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09-18 08:40 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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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池级二氧化钛(联产法)项目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跃进塘路1号

宁波新福钛白粉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5286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①本次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套钛白粉生产装置,装置规模为8万吨/年,同时配套新增3条后处理线;②对现有1套12万t/a稀酸浓缩装置进行拆除,在原址新建1套16万t/a稀酸浓缩装置;③对现有1套16万t/a稀酸浓缩装置提升改造;④新建1套20万吨/年聚合硫酸铁装置;⑤新建1套1万t/a酸渣选矿装置;⑥新建1套20万吨/年自拟合纳米催化净水剂装置;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等。本次扩建后,全厂钛白粉装置整体产品产量将由10万吨/年提升至18万吨/年。

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网络公示和两次报纸公示并征求意见。企业也已经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根据该说明结论,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上矿、原料进料、钛矿粉碎、雷蒙磨粉碎、汽流粉碎、物料冷却、包装等环节产生粉尘,采用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酸解废气采用二级碱喷淋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回转窑煅烧废气采用静电除尘+酸洗+水洗+碱洗+电除雾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闪蒸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熟化槽排气采用水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盐酸储罐呼吸气采用二级碱喷淋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厂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纳入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尾水深海排放2号管,最终排入附近海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海。

3、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委托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公司处置。

4、噪声

①设计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设备采购阶段,要注意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如各机泵的电机选用噪声较低的YB系列低噪防爆电机;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③合理选择调节阀及变频调速电机,避免因压降过大而产生的高噪声;④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

镇海区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工程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南起纬六路,北至纬一路

宁波镇海集成电路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镇海区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工程全长约1.63公里,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36m,设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其中纬六路至纬五路段远期预留跨线桥,近期标准断面宽度为49米,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两侧设非机动车专用匝道、地面双二。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执行《关于印发〈2020年度宁波市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建发〔2020〕35号)等文件中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干燥或大风天气停止堆场挖掘运输作业,减少堆放量和堆放时间,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采用成品沥青,并选择风向有利于避开敏感目标时进行沥青路面铺设;控制选用的机械设备质量,采用高品质燃料;作业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两岸建挡板等措施;强化清淤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设备运行稳定;淤泥运输车辆密闭、出场前进行冲洗等;食堂选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并设油烟净化装置。

运营期:加强道路沿线绿化,并实施上路车辆达标管理制度。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堆场设置时尽量远离河道,堆场周围及不同堆料之间采用挡墙进行分隔和拦挡,并设置防雨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做好用料安排,尽量减少堆放时间;工程区周围布设排水沟,含泥沙雨水收集至沉沙池内进行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附近河道;桥梁施工区设置围堰,岸边设置泥浆池,钻孔灌注桩施工均在不漏水的钢护筒内进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泥浆均输送至泥浆池内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顶管施工泥浆排入泥浆池内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设置围堰,清淤在围堰内进行,通过水力冲挖机组冲挖、管道输泥,清淤泥浆经泥浆泵抽走外运。生活污水经临时设施预处理后纳入现状农村污水管网送至岚山净化水厂集中处理。

运营期:通过雨水管将路基范围内的降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加强排水系统维护,保证排水通畅。

3、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及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使用低噪声设备及低噪声施工方法,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并加强各类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夜间禁止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根据相关要求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置临时施工维护等,文明施工;做好周边民众、单位的协调工作。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路面,使用防响、防跳的新型井盖;加强道路管理,完善道路限速等警示标志和相关测速、监控设备,加强路面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中的规划要求,加强道路沿线规划控制。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余方中的泥浆外运至宁波华创新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其余土石方送至豪城码头外运处置;选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并加强维护、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生活垃圾经临时垃圾箱(筒)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路面垃圾及落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

施工期: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并加强施工管理,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范围;宁填物挖,减少开挖,对挖填方边坡、路堤和路堑边坡等进行防护,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表,加强道路沿线绿化;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控、风险防范及污染物排放管理、施工人员管理等。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工程余方合理处置,不得弃入水体。

运营期:加强路面维护;加强绿化建设及植被管理;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尽量减少沿线污染事故。

6、环境风险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线等。

运营期:加强路面保养与维护,加强交通管理,设置必要的限速、路形标记,设置撞护栏等安全设施,不定时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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