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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8月一线环卫工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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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镇海区一线环卫工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等规定,经本人申请,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审核,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区民政局等单位复核和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准,现将2024年8月一线环卫工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凡对申报对象申请资格有异议的,可来人、来电、来信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具体的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并注明联系电话,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8月27日—8月31日。
4.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示阶段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记入住房保障失信档案,并予以追回。
通信地址:镇海区蛟川街道镇骆东路388号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邮编:315200
联系电话:86283092、86278861
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