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8601X/2024-184163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4-08-14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十七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批后公布)

2024-08-14 10:4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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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十七房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现将规划主要成果予以公布。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保护十七房古村历史遗产,继承和发扬宗族文化、商帮文化和民俗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古村历史格局和明清历史古建筑群风貌,改善村落环境品质,统筹安排保护范围内的各项保护与建设,促进村落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提供保护与更新的技术支持,特编制本规划。

1.2规划范围

北至澥浦大河,西至广源路,南至镇浦路,东至万弓塘河及望海路,面积约为1.91平方公里。

1.3规划期限

本次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

2、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

2.1自然环境特色:水村相融,田园倚翠。

2.2传统建筑特色:以明清建筑为代表,以院落为单元,格局恢弘、形制方正,马头墙、石雕、旗杆精美。

2.3村落格局特色:以水系为骨架,以宗族聚落为序列,郑氏主姓三村鼎立,西北渗透城镇、东南守望田园。

2.4街巷空间特色:棋盘式的街道形成商业氛围浓厚的主街,梳板式的小巷形成亲近的邻里尺度,滨水空间以“一河两街”为特色。

2.5村落人文特色:郑氏宗族社会井然有序、商帮遗风有迹可循、民俗节庆丰富多彩。

3、名村历史价值评述

3.1社会价值:完整的宗族聚落文化。

3.2文化价值:孕育最早的商帮文化。

3.3历史价值:浙东区域规模较大的明清民居建筑群。

3.4旅游价值:古村旅游和多元共享的模板。

4、保护区划与管控要求

4.1保护区划

(1)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分为南北两片,面积约为12.06公顷。北片为核心保护范围A区,东至规划汇源路,北至郑家河,西至郑氏恒德房民居西边界,南至开源路,面积约为10.45公顷;南片为核心保护范围B区,是庙后村内黄公祠、郑氏民居、全盛房等古建较为集中的区域,面积约为1.61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为27.16公顷。北片北至兴安路,东至汇源路,西至朱家河,南至开源路;南片为庙后村庄外围主要道路和河流所围合的区域。

(3)环境协调区

东至汇源路及规划路,西至广源路,南至镇浦路,北至澥浦大河,面积约为73.01公顷。

4.2管控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管控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保护。所有文保单位(点)、历史建筑、三普登录点及历史环境要素严禁随意拆除、破坏,严格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管理,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2)建设控制地带范围管控要求

所有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严禁拆除、破坏,严格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进行管理,应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3)环境协调区管控要求

在不破坏古村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可在规划允许的建设范围内新建少量建筑,但规模不宜过大,体量与色彩不宜太突出,尽量体现古村特色,避免现代或欧式形式,处理好建筑周围景观风貌,以免产生新的景观障碍点。

5、功能定位与布局优化

5.1功能定位

浙东区域规模宏大、保存完整、兼容南北的明清民居建筑群;浙东平原古村民俗传承地;郑氏宗族主姓村标本地。

5.2空间结构

在镇区与田园的基底上,规划形成“一核、两轴、四片、多节点”的空间结构体系。

5.3用地布局

在现状用地基础上优化商业用地和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文化设施用地,完善旅游服务商业;整合居住用地,优化生活配套设施;置换工业、仓储用地;增加滨水空间、公共绿地及小型广场等开放空间。

6、历史文化遗产展示与利用

6.1古村展示与利用

根据十七房古村景点类型与布局,水乡特色与游览需求,在规划区域内打造历史风貌游线和田园及水上游线两条旅游展示线路。

6.2文物古迹展示与利用

结合开元优质社会资本对历史资源的活化利用,重点发展以古村观光和民俗体验为主的文化旅游村落,以水系、街巷、堂沿、田园等构成古村旅游展示开放空间,以部分历史院落、服务设施等构成村落发展半开放空间。

7、附图

7.1区域位置图

7.2古村保护范围规划图

7.3村落历史文化遗产分布图

7.5规划结构图

7.5展示与利用功能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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