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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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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法治状况的好坏是衡量营商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良好的法治水平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重点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处理纠纷和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做到地方政策的制定、行政行为的实施、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沿着法治化的道路进行。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意识,进一步有所担当。避免畏首畏尾,影响办事效率,尽可能避免企业合理诉求事项久拖不办、久议不决现象的发生。

二、进一步做好公正文明执法。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待市场主体的执法应当一视同仁,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应当无差别对待,规则应当统一。避免出现对某一类经营行为只查(或者只严查)民营企业而不查(或者只是象征性查处)国有企业现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必不可少的环节。在行政执法中,要重视执法程序,充分保障被执法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等权利,改进工作作风。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避免执法中的“一刀切”现象,避免粗暴执法、情绪化执法。

三、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执法机关应当进一步做好执法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纪守法,自主纠正不当行为,尽量依法给予纠错机会。进一步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避免“一棍子打死”现象的出现。行政机关应当引导市场主体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规范执法、规范经营,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当纠纷发生后,从法治的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支持纠纷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诉求,拒绝当事人无理要求,避免偏离法治轨道的抱薪救火式化解纠纷的方式方法。从而营造处理纠纷法治化的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四、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组织体系,建立协调联动、分工合作机制,确保在环境打造、问题化解上实现部门合力的有效凝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汇聚建设合力。不定期进行市场主体调研,收集公众意见和反馈,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主办单位 镇海区司法局
答复意见

蔡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镇海区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出台了《镇海区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成立镇海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组,通过推进六大法治保障举措(50项工作要点)、落实29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和29个突破性抓手项目,营造更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一是不断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其他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落实文件出台前征询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力办好涉民营经济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金融犯罪的案件打击力度,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印发了《关于善意文明审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确保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编写了《“智能开办”镇海落地指引》和《新办个体工商户涉税提示》,从源头保证市场主体登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创新建立了以“政企面对面·亲清心连心”为主题的“企业家日”活动常态化机制。

二是不断做优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多渠道搭建涉企法律服务平台,成立“商调裁诉执联动中心”,劳动者争议案件年起诉率、年申请执行率均低于10%。设立“安商”司法保障工作站,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模式,为涉诉企业提供容缺立案、诉前调解、保全跟踪、案件查询、执行晾晒等“一站式”司法服务。创新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信用修复等工作机制,推动“守信获益”成为当事人的共识,促进我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截至目前,共发放自动履行证明2000余份,促成区内五家银行提供25亿元融资额度的“诚信履行贷”,并已发放贷款3亿余元,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成为全国样板。多形式开展涉企法律服务活动,为新城33幢商业楼宇入驻企业开通“法律管家”服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帮企服务区、人才之家、街道商会、各村社区等场所开设法律服务专窗,安排律师定点坐班,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公益服务,累计服务企业3000余家。

三是不断推进涉企执法司法提质增效。贯彻审慎执法理念,出台《关于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清单》,“1+8”行政执法部门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化市场、卫生健康等多个涉企违法高频领域出台具体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清单6个,防止“一刀切”,彰显执法温度。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执法层级逐步完善,任务牵引逐步强化,建立全市首支覆盖“1+8”执法部门及各镇街的无人机执法监管巡检队,形成了“蓝盾融光”党建联建品牌,区本级改革专班优化形成“一办七组”工作机制,85%区级执法力量向一线下沉,形成金字塔型的行政执法结构。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平台应用,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2023年以来开展联合检查6370次,减少扰企扰民3412次,多头执法问题显著减少。拓展执法监管“一件事”,制发“监管一件事”任务建议清单10份79条。

针对您的建议,经各单位协商研究,结合我区实际,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常态化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重大行政决策及其他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编制《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镇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严格履行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扎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达到行政复议案件复议后起诉率低于10%目标。完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核机制,打造具有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特点的法治工作队伍。

二是着力加强涉企法治增值服务力度。加强地方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推进《紧固件产业合规指引》和《稀土磁性材料产业合规指引》的编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高频涉企服务事项100%集成纳入企业线下综合服务中心和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创新打造镇海特色“一类事”服务场景。开展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活动。迭代升级市县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交易系统,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多维度融合应用,不断提升服务便利性、监管有效性。建立“法律+技术”的一体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和全区域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服务。

三是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全周期行政监管执法体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预约式体检,“一站式”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预防性、精准性的跨部门合规指导服务,解决“什么是违法、违了什么法、怎么不违法”的疑惑,及时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实施邀约式联查,统筹协调专项行政检查计划,对同一企业涉及多个行政检查任务进行整合归并“统一赋码”,执法人员入企“亮码检查”,减少重复检查、交叉检查、随意检查次数,检查记录全程在线留痕可溯。推行分级式监管,建立以信用评级为基础、违法风险预防为导向的分级监管名单,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在尊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规律的基础上,确定联合入企监管周期,降低对合规对象的检查频率,避免“一刀切”执法。抓好帮扶式整改,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审慎办理机制,倡导“首次不罚”“轻微免罚”,给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提供“容错空间”;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以普通程序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一并向违法企业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帮扶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提供跟踪式服务,建立综合监管联络员机制,对相关企业实施点单普法和送“策”上门,定期收集企业诉求,对检出问题跟踪治疗,实现精准助企。

四是着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组职能,落实统筹协调、问题报告和奖惩激励机制。探索部门合力推进企业合规走深走实,区司法局将联合区检察院、区应急管理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出台《关于建立石化企业“全链条”合规制度的暂行办法》,推进石化企业合规建设,促进合规结果在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激励制度的落实。加强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打造“小而精”的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在商会及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观察站(点),发挥对社会热点问题、执法问题“线索收集、问题跟踪、辅助核查”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执法效能。针对当前因创业失败和“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无能力化解债务枷锁问题,区司法局创新信用保护理念,建设信联信用修复保护促进中心,与区法院、区发改局等部门通过“终本清仓、执破融合”等方式,为“失信企业自救、创业失败人才重启、创新驱动护航、破产重整”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1日


答复时间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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