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 |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很大的进步,矛盾化解工作出现了很多亮点,如我区打造了比较成熟的区社会治理中心、由一批老党员干部组成“银辉调解志愿者”等。但相比较而言,基层的调解力量仍然相对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才能更好地做到矛盾就地化解。具体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各镇、街道的矛盾调解中心的作用,聚合力量、强化功能,真正成为镇、街集中解纷和指导村、社解纷的中心。 二、进一步强化各村、社区的调解组织,村、社区虽然有人民调解组织,但力量较为薄弱,以村干部为主进行调解的情况较多,在目前基层干部事务较多的情况下,兼顾调解较为吃力。建议可以进一步通过从本村、社区,遴选有热情、有能力、有威望的“乡贤”组成调解志愿者的方式,充实调解力量,更好地发挥村、社区一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三、加强基层调解保障,提高对基层调解人员的奖励和补助,让基层调解志愿者更有热情、更能持久地参与到调解志愿活动中来。同时,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新类型的纠纷不断出现,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指导,以及与法治部门、人员的工作结对。 四、加强工作考核和表彰,在有关考核中进一步增加基层解纷工作的比重,加大纠纷化解率、万人成诉率等指标的考核,以及无诉村(社区)的创建力度,对工作优异的加强表彰。 |
主办单位 | 镇海区司法局 |
答复意见 | 秦晓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中心大局,坚持守正创新,通过建机制、精力量、扩组织、强保障,不断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深耕人民调解“镇海模式”。2019年,全省首个出台《宁波市镇海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陆续配套出台系列人民调解绩效管理制度,近5年来,人民调解经费增长95%。“银辉”人民调解品牌建设被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镇海区获评2023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县(市区)”,全市唯一。关于您所关心的四方面问题,我们目前已采取的做法和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是规范打造镇街矛调“一站式”工作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双线”运行,线上依托“基层智治系统”,统一指挥,处置线上事务,线下通过综治中心工作平台统筹派出所、检察室、法庭、司法所等法治力量,用好联调联处、“共享法庭”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三级”职责,镇街党(工)委书记作为属地矛盾纠纷化解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矛盾纠纷兜底化解工作职责,政法委员(分管政法副书记)负责牵头抓总,加强统筹协调,平安法治专员落实日常管理协调,负责矛盾调解具体工作;开展多维化业务指导,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统筹,建立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全链条工作体系,区社会治理中心发挥好矛调“终点站”作用,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确保综治中心高效运转,区司法局统筹人民调解力量,建立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才库,完善人民调解员培训、奖惩、考核等制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规范化程度;各镇、街道充分整合人员力量,着力打造年富力强,能打硬仗的基层政法铁军。2023年,庄市街道、骆驼街道和蛟川街道成功创建市级“枫桥式”综治中心。 二是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力量。目前全区共建有人民调解组织132个,其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镇(街道)调委会7个,村(社区)调委会9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7个,企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室20个。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68名(专职173名、兼职495名),其中村(社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共有569名。 三是全面打造“15分钟调解服务圈”。针对基层调解力量相对不足且镇海区区域面积较小,导致区级纠纷相对集中等情况,镇海区在村社级构建“一体化”工作体系,提供“一站式”化解平台,打造老翁议事厅、草坪说事亭、万事圆流动客厅、网格议事站等本土特色调解议事平台,建立网格“前置受理”制度,“共享法庭”村社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强化“家门口”调解前端引导。制定“多跨协同”流动调解运行机制,推行“网格速调+流动调解”下沉模式,推动基层疑难复杂纠纷化解驶入“一站式快速化解道”。推进村社级人民调解组织与法律援助机构有效衔接,实现纠纷闭环处置。 四是率先实行“人民调解绩效评估机制”。为着力解决全区调解组织发展不规范、调解队伍管理零散和调解质量不高等难点,出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宁波市镇海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考核评定细则》、《宁波市镇海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制度规范》和《镇海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推行具有清单式评价内容和可行性评价方法的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包括调委会绩效考核、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和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绩效考核,设定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基本分和详细的加减分条目等。 五是完善诉前调解平台建设。打造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加强诉调对接力量建设,采取集中授课、组织参加专业培训、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疑难案件研究、现场观摩、互学互评等多种方式方法,全面提升调解员综合调解能力。区司法局会同法院严格落实调解员聘用补贴、调解案件补贴和督促履行补贴。基层调解组织承接大量法院分流的民事纠纷,优质化解在诉前,群众的司法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2023 年度,全区诉前调解成功2857 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43.26%,万人成讼率持续保持全市低位。 虽然我区在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我区下一步将在扎实做好既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提档升级,不断加强基层调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发挥矛盾调解中心统筹作用。健全“多跨协同”流动调解员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专领域专家组作用,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域”的“联合+下沉”专项协同巡回调解,做到“一事一议”,“一案一策”,对镇(街道)如片区拆迁工作等阶段性的调解需求予以有力支撑。充分发挥区级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解纷平台,部门入驻全、力量集成多、矛盾纠纷案源丰富等各方面优势,把区级矛调大厅打造成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实践基地。 二是进一步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在做优做强“银辉”调解品牌的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梯队化建设,在选聘人员时把好人员素质关、年龄关,推动队伍年龄结构更趋合理。注重从各村、社区遴选有热情、有能力、有威望的“乡贤”,组成调解志愿者充实调解力量,更好地发挥村、社区一级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联动行专领域主管部门开展法律实务培训,发挥法官队伍专业力量,常态化开展调解员培训,聚焦社会热点前沿问题,提升调解员对新型纠纷的业务能力及调解水平,充分发挥实际解决矛盾纠纷的作用;增强部门行专支撑力量,落实执法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利用专业优势将执法人员化身为“部门联络员、专业指导员、行业调解员”,探索公职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推动形成人民调解、商事调解、行政调解、复议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多元矛盾纠纷化解队伍“多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激励机制。构建以基层治理、万人成讼率等指标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加强无讼村(社区)的创建力度,对工作优异的村(社区) 加强表彰,推动将“共享法庭”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年度平安考核,不断提升“共享法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调解保障;建立调解奖励长效机制,完善《宁波市镇海区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积极向区委争取调解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明确调解专项经费补贴对象、 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案件纠纷难易程度标准,适当提高村社一级的奖励标准,助力纠纷一次性解决在最基层。 四是打造村级“一站式基层速调解纷点”。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澥浦镇十七房村为试点,通过整合调解资源、主动靠前服务、多元联动联调等方法,集成式打造村级“一站式基层速调解纷点”,为村居群众提供多元供给、响应迅速、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同时,在解纷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百姓需求及时落地,联动政务服务便民办,探索“15分钟法治服务圈”、“15分钟便民服务圈”双圈驱动,以打造“解纷小院”为切入口开辟基层治理新路径。 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 2024年5月11日 |
答复时间 | 2024-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