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8601X/2024-176653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4-07-11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批后公布

2024-07-11 1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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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步深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组织开展了《宁波市镇海区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编制工作。该规划修编已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就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深入落实《甬江科创区规划》等上位相关规划要求,加快城市更新,推动消防站、城中村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丰富城市重要门户空间界面,完善现有城市风貌,织补空间形态,合理有效利用土地,更好地指导规划片区下一步的建设,特开展本次《宁波市镇海区镇海新城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海路西片区)》的控规编制工作。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土地复垦条例》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1年)

(8)《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9)《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年)

(10)《宁波市镇海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11)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片区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规划范围北至北外环路,西至望海路,东至明海路,南至逸夫路,总用地面积97.71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至203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依托良好的绿地水系景观,衔接区域功能空间,完善公共设施,营造特色空间界面和节点,打造生态宜居宜学活力门户区。

2.2发展目标

结合上位规划及镇海新城整体发展导向,打造镇海新城北门户。

2.3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为90.8公顷。

2.4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为:“一带三区”。

“一带”指沿河休闲景观带,承担绿化休闲功能。“三区”指教育、居住以及商务组团。

3、街区划分

规划片区划分为ZH06-02-01一个街区。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97.71公顷,总建设容量为91.65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39.24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52.41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6.2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92%。规划二类住宅用地25.15公顷,分布在后章路东侧至兆龙路西侧的二类住宅用地;规划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1.11公顷,位于陈倪路东侧和后倪路东侧。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3.8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6.24%。规划中小学用地22.47公顷,分布在后章路西侧;规划文物古迹公园绿地混合用地用地1.08公顷:规划宗教用地0.28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4.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4.54公顷,主要布局于明海路沿线。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合理布局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贸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1.9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18%,其中公园绿地7.04公顷,防护绿地4.93公顷。

6.2水系

浜子港: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部,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20-40米。

周林港: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中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20米。

颜家港:为城市一般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18米。

后倪河:为城市一般河道,位于规划区域东部,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10米。

漕林门前河:为城市一般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部,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控制宽度10米。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0~108米。

(1)快速路

北外环:规划建设为“高架+地面辅道”形式。其中高架断面宽25.5米,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道路红线宽50-84米(控制宽度108米)为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望海路:规划建设为“高架+地面辅道”形式。其中高架断面宽25.5米,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道路红线宽65米(控制宽度108米)为双向6车道+2辅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2)主干路

逸夫路:道路红线宽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兴海路:道路红线宽44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明海路:道路红线宽度6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3)次干路

兆龙路,道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4)支路

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20-28米,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在北外环与陈倪路交叉口设置1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面积约7593平方米。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5)其他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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