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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9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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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提出“要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的指示要求,去年的市、区人大常委会也明确要锚定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的总体发展目标,奋力开创甬江科创区建设新局面。当前,宁波正在举全市之力推进甬江科创区建设,包括“一区四港多组团”,其中甬江科学港位于镇海区,主要承载原始创新和基础研究功能,集聚了包括宁波大学、中国科学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在内的各类高能级平台,是宁波科创资源最多、科创属性最强、科创动力最足的区域。

近年来,镇海区围绕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建设目标,努力营造创新要素集聚、创业服务专业化、融资体系多元化的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推进甬江科创区镇海片区建设,甬江科学港已经成为镇海区的“科创大脑”。那么,如何有效发挥“科创大脑”创新策源能力,让更多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在区内落地转化、成长壮大,需要举全区之力共同推进。重点要全面清除体制机制上的障碍,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共享机制。下面,将“科创大脑”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发展建议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科创平台的联动和服务问题。一是科创平台联动不够紧密。政府与科创平台的联动、科创平台之间的联动、科创平台与企业的联动不够紧密,相关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例如,甬江芯谷集聚了万有引力、爱芯元智、视曼科技等芯片设计企业,东方理工、甬江实验室也有芯片设计相关领域研究,但科创平台之间、平台与企业之间关于芯片设计的交流探讨还不够紧密和充分。二是科创平台服务不够全面。科学港区域内平台数量较多、层级复杂,同时拥有国家省市区各级科创平台及服务平台,面对各类服务需求复杂多样,也会涉及到的多个部门和属地,缺少相关机构牵头引领,相关闭环服务保障机制还不够全面。

(二)科创项目的培育和挖潜问题。一是培育力度不够大。目前引进的科创企业不少,然而上规模的科创企业占规上企业比例仅仅约为13%,相较付出的成本精力来看,对经济指标的贡献支撑还不够有力,上规梯队培育力度不够大,上规奖励力度不够有力。二是项目价值挖潜不够彻底。项目落地后的税收贡献、GDP数据支撑等产出贡献普遍不强,对于已落地的项目在其关联的投资方、上下游产业链、结算主体等背后的潜在价值挖掘和招引还不够深入。

(三)产业空间的保障和管理问题。一是产业空间保障不完善。科学港范围内工业用地稀缺,从科创平台转化的工业项目需要就近解决生产空间问题,目前还未形成全区产业空间与科创项目匹配制度。二是产业空间管理不明确。如甬江实验室A区和研究院集聚区产权归属为国企,行业主管是市区科技局,实际使用是甬江实验室和各产业技术研究院,后续租金收取标准、谁来收取等没有明确主体,产业定位、项目准入进驻要求还不够清晰。

(四)镇街园区的合作和共享问题。一是镇街园区招商联动合作不够。全区各镇街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不同,由于涉及各自考核指标压力,在空间资源、项目信息、闲置土地、厂房、办公楼宇等资源要素使用上联动不够。例如,随着科学港范围内工业用地和厂房逐渐萎缩,现有空间资源难以满足孵化项目的场地需求,造成如美生医疗等部分优质项目流失区外,截至目前已流失约20家科创企业。二是经济贡献利益共享问题。目前经济数据统计和财政收入归属都按企业注册地划分,针对项目引进方和落地方镇街,没有一定的利益共享分成机制,如晶钻科技、中科毕普拉斯等迁往区内其他镇街后,科创大脑就无法分享到企业后续的经济贡献。

二、下步建议

(一)建立科创平台服务和联动机制。一是搭建政企与平台联动机制。建议建立“科创大脑”工作专班,专班领导由区领导兼任,专班成员包括各个科创平台、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等,不定期召开会议,充分发挥政府牵线搭台的作用,解决科学港内科创平台或科创企业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宁波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中国科学院材料所、甬江实验室与其他如数字孪生研究院、甬华创芯中心等科创平台之间技术资源整合联动,同时建立各平台与商会、协会、企业的多向联动机制。以“科创大脑”为主体,牵头组织各类联谊交流和人才服务活动,强化平台、政企、人才相互联系紧密度,创造积极向上的科技创新生态。二是加强平台项目服务保障。围绕科创平台不同孵化项目的需求,加强与上下游产业强链补链对接服务,加快制定项目“孵化”+“加速”等配套机制,精准服务保障平台项目迅速转化、落地生根。三是打造专业化平台。整合重大平台相关领域资源,联合开展关键“卡脖子”领域高精尖技术攻关,发挥资源集聚突破效应,实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领跑。以现有平台资源为基础打造一批产业明确且有竞争力的专业化平台。

(二)建立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一是完善科创经纪人服务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复合型科创企业“科创经纪人”机制,做好让科创企业从“实验室”走上“市场”,并深入挖掘科创企业的价值,构建完整的产业培育链条和孵化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培育库,推动市场化和专业化发展。二是构建产学研用金联动机制。搭建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多方共赢的机制平台,探索尝试产学研用金全链条联动合作模式。比如甬华创芯中心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互联网协会等互动,形成项目联合招引、产业探讨、课题申请等多方共赢模式,构建“项目-产业-平台”的科创生态圈。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和共享体系。以“科创大脑”为引领,加强与各属地镇街、国企的合作,按照科创企业的发展规律,健全成果转化体系,为项目匹配不同加速渠道;搭建科技成果资源流通平台,实现深度协作、互利同赢。

(三)建立产业空间保障和管理机制。一是甬江实验室A区孵化器项目准入机制。建立项目准入协调联动机制,建议由“科创大脑”专班协同甬江实验室根据产业导向确定甬江实验室A区孵化器项目准入方案,同时统筹优化空间布局,建立梯度考核评估体系,多方位挖掘项目未来价值,提高孵化器准入门槛。例如,A区土地性质为科研用地,无法进行制造加工项目的注册,建议由专班召集发改、经信、科技、环保、工商等部门组成环评环保联动工作小组,实行项目联审。二是研究院集聚区项目保障机制。建立大院大所集聚区项目保障机制,对全市入驻到大院大所集聚区的项目,在政策方面进行一定倾斜,对入驻到本区块的项目,在人才指标、投资投产、项目准入等方面,建议请市级有关部门赋予属地相关权限。三是加速器的保障机制。从“科创大脑”成功孵化的项目,优先在全区范围内安排加速空间,建立“科创大脑”与全区镇街及国企的科创项目空间保障机制,做到信息通畅、落地高效、服务联动、收益共享。

(四)构建“科创大脑”与镇街园区的利益共享机制。一是服务保障共建机制。“科创大脑”与全区各镇街互为“飞地”,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科创项目在全区落地,从项目政策兑现、数据统计、日常联系、产业对接等方面加以细化考虑,共同为科创企业提供高品质、全覆盖、一站式服务。二是经济指标共享机制。关于科创企业后续的产值销售、研发投入、税收及人才科技等经济指标分成,由“科创大脑”和镇街园区商定并报有关考核部门备案,各部门在考核经济指标时予以明确。

主办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答复意见

王晓红10人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甬江科学港”发挥科创大脑引领作用,建立科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和共享机制的议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甬江科创区科学港开发建设的殷切关心和大力支持。针对你们的建议,我办高度重视,对协办部门进行了工作分工,在协办意见初步形成后,组织了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资规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进行集体会商,研究办理意见。4月9日区政府常务区长带队到庄市街道面商后,又进一步吸收了代表的建议,对办理意见进行补充完善。现就该议案答复如下:

当下,甬江科创区正在举全市之力打造世界一流科创策源中心,作为甬江科创区“四港”之一的科学港,集聚了全市高能级实验室、科研院所、高校等战略科技力量,是宁波科创资源最多、科创属性最强,科创动力最足的区域,已然成为镇海区的“科创大脑”。支持“科创大脑”的引领作用,对提高甬江科创区镇海片区创新策源能力、科研成果落地转化、体制机制变革重塑意义重大。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成果转换服务专班,成立多跨协同的科创平台赋能赋智工作专班,建立科创平台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科创平台引进、建设、发展及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的难点痛点,推进科创平台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二是制定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建强“三支队伍”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行动,以6大工程、20项举措,推动体制机制一体贯通、资源要素一体调配、关键问题一体破解、任务考核一体评价,全力构建“大人才”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科创平台资源整合,由区级部门与东方理工、甬江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东方理工合作共建宁波东方理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今年以来已为科创平台解决问题10余项,为甬江实验室、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新落实研发及产业化办公场地约5000平方米。四是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大学浙江研究院新落实研发及产业化办公场地约5000平方米实施“雄镇英才·创有所成”赋能行动,系统集成部门职能、市场化专业力量,推进政策直达快享提速。成立国资背景的甬江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打造一支“懂政策、懂业务、懂人才”的专业服务团队。此外,由海江公司主导正在组建科技服务公司工作,专业从事科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务,加快优质成果就地转化。

二、强化科创平台引育,促进成果转化

一是构建完整产业培育链,聚焦绿色石化、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等重大产业集群,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坚持科创平台招引落地和提档升级“两手抓”,促进科创平台总量扩大、布局优化、结构重塑、领域拓展,避免建设趋同和无序竞争。二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区内科创平台丰富的科研及人才资源,通过镇海科技市场,举办院校开放日、科技成果转化集市、圆桌会议、资本对接会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双向对接活动,推广发布科创平台优质科技成果,搭建院企沟通交流的平台,打响“科技金桥”品牌,有效促进科创平台优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健全共享体系,探索“财政支持、院所开放、企业受益”的仪器共享机制,完善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科创平台开展公共测试服务对接,促进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三、优化科创平台布局,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打造全链条平台矩阵,按照“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产业落地”的空间模式,围绕“一核两港多点”布局,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科技力量,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打造从应用基础研究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科创平台方阵,构建产业匹配、布局科学、重点突出、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新格局。二是统筹保障产业空间布局,开展镇海区重点区块产业规划研究,进一步明确集成电路产业园、岚湾工业区、光明科创微城、北欧园区等区块的产业定位,加快谋划布局甬江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所等科创平台的中试、孵化基地。聚焦创新项目产业化空间需求,统筹布局小微产业园建设,目前全区小微产业园建成3 个、在建3 个、拟建12 个。积极与市科技局对接研究院集聚区场地的规划和运营,为我区争取最大的利益。三是制定考核体系和扶持政策,在全市率先对产业技术研究院实施细则考核,推行“赋分制”考核模式,采取运营管理“日常考”、综合会诊“年终考”等方式。出台《加快促进产业技术研究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等文件,逐步完善从平台端、中介端到企业端的全链条政策支持体系。

四、构建协同共建机制,建立利益共享

坚持全区“一盘棋”,打破镇街园区的行政界线,充分发挥区级层面的牵引和导控作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科创项目在区内落地,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机制优势。一是建立企业搬迁税收机制,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在我区内跨镇(街道)、园区间搬迁财政体制管理,目前已出台区内企业搬迁税收共享机制,合理保证迁出地、迁入地的税收收入稳定性以及增收积极性。二是建立人才分成共享机制,目前对人才申报指标、人才入选指标、人才企业税收等维度已建立指标分成的共享机制,下步将继续细化完善指标分成规则和共享机制。三是研究项目引进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区内资源配置,研究探索科创项目异地落户镇(街道、园区)分成机制,激发各镇(街道、园区)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科创项目在全区落地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甬江科创区镇海片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 5月9日

答复时间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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