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人 | 肖辉 |
附议人 | 朱岩岩、农业界别 |
建议内容 | “入不敷出”“负担沉重”,这是我区现有22个规划“保留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现状,亟需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收支平衡难,赤字比例高。剔去土地征用款的收支,2022年度,村均总收入623万元,总支出820万元,超支了近200万元;有6个村经营性收入低于100万元,最低村只有22万元;有17个村收支赤字,比例高达77%,“吃老本”现象突出。 二是综合支出多,集体负担重。各类创建支出多,特别是在创建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庄环境卫生方面支出较多,如澥浦镇某村2022年度的卫生保洁支出了136万元、垃圾分类支出了117万元,单这两项支出就超过了该村的可用收入。福利分红支出多,不管是富裕村还是薄弱村,村民福利一直处于只增不减中,福利性支出已成为村集体刚性支出,福利性支出约占总支出的45%。如各村均由村集体出钱为老年村民投保“甬宁保”,村里的负担又加重了不少。另外,2022年度还有5个村进行股份分红,村均分了197万元,其中4个村还是当年度的赤字村。 三是收入来源单一,造血能力弱。对2022年度有关数据作了分析,从总收入的构成来看,村均财政拨款接近300万元,占总收入的近一半,最高的村超过了八成,不少村依赖财政“输血”过日子;从经营性收入的构成来看,村均物业租赁收入256万元,在经营性收入中所占比重高达93%。随着一些物业被拆迁或转办成公益性项目,部分村物业租赁收入变少了,影响其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如庄市街道某村因物业项目被拆迁,经营性收入比上年度减少了近百万。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区委常委会于2023年12月审议通过了《镇海区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村集体经济的目标任务、主要举措等内容做了研究部署。对此,建议对照《实施意见》,制定落实行动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着力从节流开源两手持续发力,促进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首先,要在节流上持续发力: 第一,要让村集体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要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来制订年度支出计划,无计划的项目不能支出,计划调整须履行相关程序。要根据年度收益情况来确定是否发放村民福利和进行股份分红以及额度多少,年度净收益在提取不低于30%的公积金、公益金后,才能实行按股分红,村里不得擅自“开口子”“提标准”。要提升自我服务能力,有条件的村要探索由村民(包括居住在村里的新居民)自己动手或强村公司来搞卫生保洁和做修补的小型零星工程,鼓励参与乡村建设。 第二,要让镇街切实承担起监督的主体责任。要全面清理村民福利和股份分红,坚决制止部分村存在的过度分红、赤字分红和攀比发福利等行为。要严格审核列支方案,大多数村要把不多的集体积余用在“一老一少”兜底性保障和集体经济长远发展上来。要加强村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干部经营管理村集体资产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村书记作为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系统性考核。 第三,要让区级部门一起来支持农村基层开展节流工作。各部门不得将部门事项下压或转嫁给镇街和村里,减少针对农村的创建项目,减少其支出。组织、纪委监委和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要在村务准入、农民负担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杜绝有关部门把一些工作事务转嫁给村里,同时把开源节流工作作为对农村基层巡察和审计的重要内容。 此外,还要在开源上持续发力: 第一,要妥善落实“飞地项目”。我区对“消薄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议参照市里的“消薄村”建设用地标准,对九龙湖镇6个相对薄弱村区、镇两级开展专题研究、先行先试安排项目用地,采用“飞地”抱团方式,建设标准厂房或蓝领公寓等用来出租,使村集体有适当规模且较为稳定的物业租赁收入来源。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可由受益村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来解决。 第二,要做优做强“强村公司”。在公司组建上,可由镇街牵头,采用多村联合或村企合作方式组建,进行抱团发展,不要单打独斗。在公司经营上,农村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和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等可由强村公司来实施,还要支持强村公司依法参与城镇有关项目建设。各村在符合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梳理式改造、土地综合整治等方式,盘活利用闲置低效资产资源,可委托强村公司统一发包或经营。在监督管理上,强村公司要强调稳健经营,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村集体控股的强村公司要纳入到农村“三资”监督管理范围。 第三,要持续加大“资金输血”。要按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和城乡统筹的发展理念,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补助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的补助差距。同时,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建设,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强村贷”“帮扶贷”等金融产品,参与乡村建设。 |
主办单位 |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
会办单位 | 区资规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答复意见 | 肖辉、朱岩岩委员: 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保留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经我们与协办单位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风土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方针为牵引,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为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我区乡村各项事业发展,集体经济不断提升。2023年,全区43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合计总收入2.89亿元、经营性收入1.68亿元,村均分别为671.28万元、390.70万元,同比增长12.15%、14.61%。从全区总体看,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发展较好,总收入与经营性收入均超过150万元和50万元,且村均增幅均在10%以上,提前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消薄”任务。但进一步分析来看,在节流和开源环节仍存在着亟须重视的问题,主要还需从以下三方面着力推进。 一、强化政策引导,指明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2023年,我局牵头出台了两个区级文件,分别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23〕47号)、《中共镇海区委办公室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区委办发〔2023〕56号),在政策层面,从“节流”“开源”两个方面对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下步将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充分利用媒体、宣讲、座谈等渠道广泛宣传政策的要求和目标,让各镇(街道)、村社真正理解并转化为行动。 二、加强运行管理,夯实村集体经济发展根基 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监督力度,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严格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民主议事制度、全面实施村级财务“联审联签”,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夯实集体经济发展根基。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2023年,联合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计发现并整改完成各类问题32个,其中,成功催讨各类欠款17笔,共计355401.99元;完成“未按时收取合同租金”问题整改3起,共计金额342257.4元;完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租金未及时收缴”问题整改2起,共计金额109296元;完成“合同签订不合规不合法”问题整改4起;完成“村级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1起。指导各镇(街道)对年度上报年度审计计划的25个村社进行审计,审计金额达17.39亿元,并督促各村社对审计反馈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同时,积极配合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风室)对市级巡察反馈问题(2021年“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集中整治”中发现的9个问题)进行闭环处理。2024年,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村经济合作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和“三清一促”等专项活动,同时按照“村级组织一届内审计不少于 2次”以及“发生重大信访事项和村干部离任必审”等要求,确定27个村社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对象。 二是推行村级大额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我区6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七天通知存款、三个月以上定存”等方式,有效利用村集体大额闲置资金,定期存放资金数额明显增加,活期资金占比进一步缩小,全区活期资金由1月份的74116万元下降至3月份的28310万元,占比由32.31%下降至12.64%。全区共有39个村社完成定期存款85笔,共计64593.52万元,其中新存放共有32个村社,共计56笔55070万元。经核算,新增的55070万元定期存款较开展大额闲置资金竞争性存放前可额外增加514万元的年利息收入。下步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举措持续推进,同时加强排查和通报,在6月底前进一步缩小活期占比,扩大增收成果。 三是开展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资源核查工作。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村级房屋、厂房、场地、土地等经营性固定资产资源进行专业测量,并根据测绘成果对租赁合同进行专项审计,理清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规范租赁行为。2023年,共计抽查13个村社(十七房、沿山、汶溪、长石、沿江、中官路、朝阳、骆驼、钟包、万市徐、涨监矸、妙胜寺、贵驷),涉及房屋475宗,面积136489.76平方米;土地158宗,面积851133.99平方米。2024年,计划再抽查村社12个,同时要求剩余的41个村社自行完成集体资产资源测绘与租赁合同专项审计工作。 三、注重造血功能,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瞄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考核目标,立足实际,通过提能力、盘存量、找增量,积极探索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一是经营人才能力再提升。坚持党建引领,增强基层党组织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力和引领力,以村书记为核心,凝聚起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激情。近一年来,区领导非常关注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多个相关部门前往临安区、余杭区、海曙区调研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多村组团式发展及乡镇级强村公司模式深入人心,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拔高了站位。2024年,计划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组织部分村社负责人外出培训考察,通过学习典型村社发展集体经济先进做法,不断提高镇(街道)、村干部开发经营村级集体资产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硬、懂经营、善带富的“领头雁”队伍。 二是闲置低效资源再利用。围绕资源发包、资产盘活、产业融合等做好适合村情发展的新文章,鼓励行政村集体在符合村庄整体规划前提下,对村集体闲置、低效资产进行综合提升利用,经申报、认定后,新建项目可按照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享受60%奖补(其中相对薄弱村奖补可提高至90%),最高200万元。如盘活闲置农房,打造乡村咖啡屋等“网红”打卡点,又如“蓝领公寓”“青创公寓”“特色街区”等项目,利用区域优势和文化底蕴,实现服务产业和集体经济增收双赢,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参与未来乡村建设,解决资金瓶颈。目前镇海农商银行已与5个未来乡村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永旺村、十七房村和九龙湖村完成融资合作:与永旺村建设主体宁波慧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达成慧谷贷项目贷款4000万,用于永旺乡野青创集(倪家地块有机更新与青创精品线提升)项目;与九龙湖村的建设主体宁波龙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达成项目贷款 8000万元,用于九龙湖共富乡村项目建设。 三是集体增收途径再探索。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入镇村开展意向土地摸底调研,为下步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项目预留发展空间,同时对于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采取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措施,有效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我区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使用。支持镇(街道)层级进行片区组团、联盟联合发展,打破村庄区域限制,统筹整合相邻区域资源要素,依托基础好、有前景的开发项目,以市场化为导向,构建片区发展联合体。如九龙湖镇拟选址田杨陈村三官堂区块(8.3亩),由国企联合10个村社入股,共同建设3层标准厂房和蓝领公寓等共富产业园项目,并适时成立强村公司,计划今年12月底前完成区块政策处理,项目建安费用估算约7000万元。 最后,感谢两位委员对我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0日 |
答复时间 | 2024-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