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132/2024-12688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镇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要点
根据 2024 年省、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镇海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 年)》和 2024 年镇海区政府工作报告,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2024 年,安排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重大项目 6个,年度计划投资 22.03 亿元,建立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均衡可及和优质共享,深化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融合,打造“15 分钟公共服务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 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幼有善育”。加强优生优育服务保障,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助推儿童友好城市创建。(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按照《浙江省“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统筹政府、社区、市场三方力量,推进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五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优化托育设施区域布局,扩大多方参与、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全区新增托位 100 个,持续提升托位使用率,打造 15 分钟托育服务圈。
2.加快构建托育服务指导体系。深入推进医育结合、医防融合,加快构建“1+1+X”医育结合托育指导体系。发挥镇海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对全区托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职能,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力度,推动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地资源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争创 1 家省级示范“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
3.不断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建立托育机构业务指导、质量评估、安全监管等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绩效评估,提升服务质量。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推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托育行业培训机制,全区培训“一小”照护人员 150 人。
4.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提质扩面。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清单,推动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加大托育服务供给,推进以幼儿园托育部、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为主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 1 家公办托育机构,建成 2 家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提供托位数 90 个。
5.协同推进智慧托育婴育数字化服务应用。充分利用“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平台,推进托育服务资源布局、从业人员管理、安全运营以及婴幼儿健康等实施数字化管理。围绕免疫接种、生长监测、营养喂养、健康体检等内容,配合省、市做好婴育数字化集成等智慧托育迭代升级。
6.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区级儿童医疗专科发展,重点加强镇海区中医医院中医儿科特色专科建设,引导儿科多发病、常见病在区域内就诊。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作用,积极推广“国医育国娃”中医治未病理念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推动筛查阳性患儿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提升儿童健康水平。
7.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行动。实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母乳喂养、儿童营养等健康指导,提升家庭育儿能力。推进 0-3 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推进“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周期儿童健康服务。
(二)扎实推进“学有优教”。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高质量教师队伍,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全力打造镇海教育“金名片”。(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推进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有序推进公办园新建、薄弱园清零等工作,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 70%以上。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定期督查公办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实施情况。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城乡教共体建设,着力提升融合型、共建型教育集团(教共体)质量,实现融合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 100%全覆盖。推进融合教育“扩面提质”,优化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做好特殊儿童(少年)入学评估与安置,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 15 年基础教育,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段入学率保持 99%以上,义务教育段“送教上门”安置比例控制在 6%以内。
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稳慎推进中考中招改革,提升优质资源配置水平,做好优质示范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定向分配名额录取率不低于 95%。推进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及特长生培育研究与实践,保持镇海中学质量领先水平,促进甬江校区高水平发展,推进龙赛中学和骆驼中学特色发展。镇海中学继续结对岱山中学开展“县中崛起”行动。
4.全面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美育课,实施体育、艺术“一生一技、一生一艺”选项教学。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 1 节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每天上、下午各做 1 次眼保健操,每天 1 次广播体操,确保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 小时。幼儿园阶段,课外活动时间不少于 2 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 60%以上。
5.稳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积极构建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培养体系,深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新增电子商务中高职一体化专业,拓展职业教育升学通道,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 80%以上,长学制技术技能人才招生占中职招生比例达38%。加强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联手发展,申报“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继续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加强技能培训,技能竞赛保持全市第一方阵水平。
6.深入实施“镇有优师”计划。重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深化“五阶四段”培养体系,进一步畅通教师岗位职称晋升通道,加快培养一批高端名优教师。加强中青年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小学非编教师待遇。
7.深化校外培训环境清朗行动。贯彻《浙江省校外培训规范指引》,推进机构纳管率、上平台率、支付渠道开通率“三个百分百”。落实《关于加强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化“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非学科类机构常态化监管机制。执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整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开展“风险化解”专项行动,确保校外培训环境治理安全稳定。
(三)扎实推进“劳有所得”。加强人力资源供求匹配,推进数字高技能人才培养,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保障能力,持续推进高质量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积极融入人力资源大市场建设。和宁波市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合作,整合线下人力资源市场、零工驿站、零工市场等资源,推出企业招工需求增值化服务,整合提升公益化招聘服务、市场化招聘服务、个性化定制招聘服务等,提供企业招工、员工求职、培训测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人力资源环节闭环式服务。重点推动省级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积极培育以绿色石化、集成电路、氢能等新质生产力为代表的产业特色和人力资源服务特色,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能级提升、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培育为抓手,与石化实体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集聚一批服务特色明显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全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增幅达 10%以上。
2.开展援企稳岗精准保障专项行动。深化重点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聚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助力加快就业和再就业。积极落实稳岗援企政策,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巩固深化东西部劳务合作长效机制,全年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等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 100 场。按照省市统筹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作用,做好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3.实施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根据区域产业特点,开展面向数字经济、数字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加强赛训联动,发挥区公共实训中心及分中心在承接数字工种技能实训、认定、集训、竞赛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培育重点领域数字工匠,年新增数字高技能人才 490 人以上。
4.深入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创建集体协商精细化示范点,组织召开全区集体协商业务培训班,深化能级工资全域试点工作,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合同提质扩面。
5.加强劳动关系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关于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强化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管理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三支队伍”建设,实现劳动保障督导员和劳动保障管理员应配尽配,主动监管服务覆盖全区 35%以上的正常经营企业,其中通过“开工第一课”活动服务企业覆盖率不低于 12%,着力夯实基层人社治理基础,提升劳动关系综合治理能力。持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村、社区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实现全覆盖,根据省市下达指标完成基层劳动关系服务站点建设,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
6.全面推进“无欠薪”城市行动。实施《镇海区欠薪领域涉稳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欠薪隐患排查、处置体制机制。优化国家、省、市等平台欠薪线索件处置流程,强化数据分类分析、预警研判。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督促指导,有力降低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发生率。
7.着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推进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设基层派出庭。提升仲裁数字化水平,推广使用调解仲裁网络服务平台。开展仲裁办案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健全仲裁与诉讼衔接制度,持续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能力与公信力。
8.强化工伤保险保障能力。按照省、市节点,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任务。积极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讲活动,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加强工伤保险源头治理,开展建设项目工伤预防培训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会商,建立“发现问题—清单督查—整改销号—回头看”的工伤预防闭环工作机制。强化工伤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规范鉴定流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工伤全流程管理。
(四)扎实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完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着力推动全生命周期医疗健康服务优质共享。(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强化全民健康促进。高标准开展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落实慢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拓展重点人群结直肠癌免费筛查、流感疫苗免费接种、二价 HPV 疫苗免费接种等惠民项目,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119 台,培训应急救护人员不少于 595 人。深入推进儿童、青少年、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干预。
2.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开展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加快区人民医院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到年底实现“三大中心”标准化建设全覆盖。落实“万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组织 30 名基层医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推动县域医共体向县域健共体转型升级。
3.推进“医学高峰”攀登。聚焦医院能级实力提升,依托镇海区人民医院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力开展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创建。加强龙赛医院康复专科发展,强化优质专科医疗资源供给。遴选培养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医坛新秀等。
4.优化就医便民服务。贯彻落实《浙江省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积极参加改善医疗服务创新案例评选,持续提高患者满意度。推广基于人工智能的病历质控、影像诊断、辅助诊疗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工智能临床辅助诊断技术覆盖率达100%。推进基于医学大模型的宁波“安诊儿”和“优享照护”等数字应用建设。
5.提升全民医疗保障水平。降低非户籍人口参保限制,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失能等级评估,优化护理服务项目。持续发展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减轻群众大额自费医疗费用负担。
6.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增加体育场地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新建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国球进社区(进公园)等基层体育场地设施 16 个,新建“环浙步道”6.5 公里,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9 平方米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 94.4%。全年开展“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和运动促进健康健身大讲堂,受益超 3000 人次。
(五)扎实推进“老有康养”。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老年友好型环境建设,加快构建便捷化、多样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实现“家门口幸福养老”。(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优化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贯彻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统筹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探索建立养老服务“爱心卡”管理服务机制。推进老年助餐送餐村(社区)全覆盖“一张网”,2024年新建(改建)标准化老年食堂 2 家、共享餐厅 3 家,新增22 个村社智能助餐服务点。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推进九龙康养中心建设,启动澥浦、蛟川、骆驼嵌入式小微机构建设,积极谋划蛟川街道北片区医康养中心建设。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选育管用爱”全链条建设,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管理人才、技术骨干培育培训,实施“爱在守护”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全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轮训一遍。
2.全面提升医康养结合服务。深化“爱有记忆”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新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 3 个,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推动省级试点认知障碍社区干预中心建设。推进全域开展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完成省定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评估。加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人民医院安宁疗护病区标准化建设,3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提升老年医学科规范化水平,全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设置率达到 75%以上。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指导金生怡养院积极争创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进一步整合医康养护资源,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到 85%。
3.持续完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鼓励区域内更多企业建立年金,根据国家部署积极推进个人养老金有关工作,满足群众多样化社会保障需求。健全完善长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优化护理服务项目,强化服务质量监管,推动医疗护理高效衔接,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服务定点范围,长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38.94 万以上。实施经济困难的重度失能老人入住机构补助制度,切实兜底兜牢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保障。
4.深入推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加强各级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各地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落地见效,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和多功能融合场景建设。乡镇老年学校覆盖率达 100%,村(社区)老年学堂覆盖率达 30%。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社区和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月”活动。
5.大力支持银发经济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老年健康、医养结合等产业,探索九龙福利院运营改革,积极参加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打造更多本土养老服务机构品牌,推动参与市内外养老服务市场竞争。
(六)扎实推进“住有宜居”。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提升住房品质和安全,推动实现从好房子到好小区,从好小区到好社区,不断实现人民群众的高品质“安居梦”。(牵头单位:区建设交通局)
1.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体系。持续强化公租房基本保障,全面实现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年度发放租赁补贴 1600 户。多主体、多渠道筹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加大房源有效供给,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及服务品质,全年新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2400 套(间)。稳慎有序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工作,做好项目谋划,落实项目储备,积极推进 2024 年度首批项目400 套房源开工建设。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全年实施城中村改造 1000 户(拆除 300 户,整治 700 户)。扎实推进棚改在建项目竣工交付,确保如期回迁安置。
2.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力有序推进房地产风险化解,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住房公积金扩面提质,深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建缴工作机制,推进保障性住房对象参加公积金制度,完善租赁提取服务,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基本居住需求的支持,年末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超过 12 万人。
3.持续提升住房居住品质。聚焦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健全物管机制等改造重点,加大纵深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新增未来社区创建项目 5 个以上,建成未来社区 2 个以上。开展物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加强物业党建工作,提高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实现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 75%以上。开展加装电梯提速行动,持续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力度。推进住宅工程进场材料、外墙外保温脱落、全装修质量以及开裂、渗漏等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建筑工程创优活动和装配化装修试点。
4.全面提升城乡房屋安全。持续推进城镇危房解危,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精准改造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 C、D 级危险住房,并同步采取房屋硬隔离措施,对其它危房要做好动态巡查巡检,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农房安全常态化治理,推动非闲置农村危房“能改尽改”实质性解危。
(七)推进“弱有众扶”取得新突破。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基础,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圈层和类型划分,深化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高质量规范化运行,全面构建精准、高效、智慧、温暖的“弱有众扶”新格局。(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完善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标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稳步将年收入低边以上、10 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困难家庭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加强主动发现、精准帮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
2.推进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高质量规范化运行。加强救助与慈善、群团等应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168”救助+慈善无缝衔接机制落实落地,不断丰富救助服务项目资源库。充分发挥“助联体”枢纽平台作用,完善供需衔接机制,促进供需匹配精准、高效,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资源对接、技能提升等服务。按照 6 大平台功能要求,到 2024 年底,全区各镇(街道)“助联体”实现规范化运行,建设 3 个市级示范型镇(街道)助联体服务站。
3.提升专项救助水平。进一步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机制,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持续巩固在 83%以上。开展全学段学生资助工作,落实落细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省、市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优化使用宁波市“甬有优学”精准资助平台。扎实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新增 2 个规范化场所。持续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即时救助,保持动态新增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率和救助率 100%。
4.加大综合帮扶力度。建立总工会等群团组织常态化衔接机制,加强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帮扶救助 23 户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职工送温暖服务 550 人。实施“新增残疾人就业 50 人”项目,为 344 名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52 名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持续推进红十字会人道筹资动员和项目执行能力,高质量实施人道公益项目 3 个。
(八)扎实推进综合集成。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以均衡、可及、优质为导向,加大资源整合和集约建设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社会存量资源改造利用,实现共建共享。
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融合共建。加快推进规模适度、经济适用、服务高效的社区嵌入式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片区统筹、综合开发模式,新建改建 5 个“一老一小”融合服务示范场景。健全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模式,积极培育社区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运营主体,保障高质量“一老一小”服务供给。(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建设交通局)
2.打造“15 分钟公共服务圈”。对标宁波市“15 分钟公共服务圈”均衡可及优质指数评估报告,进一步摸清常住人口结构和公共服务设施分布底数,及时更新公共服务资源设施数据,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能。(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加快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完成镇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迭代升级。统筹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融合教育、卫生、养老、文体等各种公共服务资源,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可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1+7”工作体系,强化专班与各专项组之间的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实行“月例会、季晾晒、年总结”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指标晾晒、专题会商。加强排摸、深入挖掘,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加快形成公共服务“七优享”标志性成果。
(二)加强项目支撑。实施“三抓三促”行动,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形成全区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现闭环管理。加强项目督帮推进,高效做好要素保障,建立分领域、分单位、分层级的多维督导机制,合力推进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提质增效。
(三)办好民生实事。坚持公共服务优质普惠共享的原则,一体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和民生实事建设,在确保时序进度的前提下,把群众“盼的事”变成政府“干的事”、把政府“干的事”变成群众“满意的事”,防止盲目拼指标、卷进度。
(四)强化数字赋能。用好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数字化平台,实现重大项目和重大任务实时感知、全量监测、精准评价、全域在线,为制定政策、优化公共服务和要素配置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无感监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