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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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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 秦晓雷
建议内容

近年来,全区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发展势头强劲,涌现了沿山77号,阡陌十七、永旺稻田咖啡、鱼米乡等人气旺、带动力强、社会效应好的新业态,给当地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针,特别是在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背景下,如何盘活农村资产、提高农民收入、美化农村环境起到了示范引领的效果,但是这种新业态的引入、留住、发展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引导,才能给经营主体有信心,村集体有比选,形成长期、稳定、良性的发展局面。

一、存在的问题

1.房屋租期问题。镇海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村集体房屋类出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出租原则上实行先交后用的方式。这类条款约束性较强,对经营业主吸引力不够,等经营业主装修好,投入经营后,刚刚人气有所提升,而租期即将到期,又要重新招租,且不一定能中标,因此对经营业主的黏性不够。

2.农房提升改造问题。基于以上出租期限,同时带来的是对闲置农房装修提升改造的投入问题,经营业主担心高额的装修投入和产出不一定能平衡,且第二轮不一定能中标,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那么硬装改造可能会不舍得下本金,下血本。

3.农房租金问题。为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美丽乡村,同时改变村集体经济收入的结构,村集体会采用流转农民闲置农房的方式收购或租用农民破乱差的房屋进行修缮、改造、出租。根据村三资管理办法,不得免除租金,且需考虑收入和支出平衡。而在美丽乡村打造初期,周边商业氛围未形成,村集体可能会采用免租三年等方式来吸引经营户,因此导致不太富裕的村经济合作社压力较大,如流转的农房数量大,需支付的资金比较高,则更加入不敷出,村集体发展的内生动力会消磨殆尽。

二、意见建议

为提高村集体经济发展,打造美丽乡村建设,让村经济合作社有更大的信心和动力去发展村集体经济,建议:

1.建议对村集体房屋类租用的经营业主大量资金投入开展改建的项目,增加约定条款,如可以延长期限,或退出后按照投入资金折旧补偿等方式,稳定投资经营业主的信心。

2.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区级安排一定资金预算,由乡镇上报、区级单位备案的方式,确定符合当地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的项目,对其开展建设、装修、改造的硬件投入按照审计价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3.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区、镇两级安排一定资金预算,对村集体流转农房,出租给第三方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的项目的,对村集体给予不超过三年的房屋流转租金补助。

主办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会办单位 区文广旅体局
答复意见

秦晓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扶持农文旅融合发展新业态补助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风土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方针为牵引,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为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我区乡村各项事业发展,集体经济不断提升。2023年,全区43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合计总收入2.89亿元、经营性收入1.68亿元,村均分别为671.28万元、390.70万元,同比增长12.15%、14.61%。其中,澥浦镇总收入3308.2万元,经营性收入1833.11万元,村均分别为551.37万元、305.52万元,同比增长13.99%、9.25%。虽然从全区总体看,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发展较好,总收入与经营性收入均超过150万元和50万元,且村均增幅均在10%以上,提前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消薄”任务。但进一步分析来看,在政策引导和造血功能环节仍存在着亟须重视的问题,主要还需从以下两方面着力推进。

一、强化政策引导,指明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2023年,我局牵头出台了两个区级文件,分别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镇政办发〔2023〕47号)、《中共镇海区委办公室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海区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区委办发〔2023〕56号),在政策层面,从“节流”“开源”两个方面对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您提出的村集体房屋类租赁合同期限及租金问题,根据《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村集体房屋类出租合同一般不超过5年,并结合区域评估价确定最低租金标准,是村集体经济市场化的具体体现,对于“破乱差”房屋确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提升的,可双方协商解决,但不得损害村集体利益。同时,根据《镇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转让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已出租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租赁项目合同到期前3 个月,经权属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镇(街道)同意,可以进行续租,可不再另行公开招标。

二、注重造血功能,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一是经营人才能力再提升。坚持党建引领,增强基层党组织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力和引领力,以村书记为核心,凝聚起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激情。近一年来,区领导非常关注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多个相关部门前往临安区、余杭区、海曙区调研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多村组团式发展及乡镇级强村公司模式深入人心,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拔高了站位。2024年,计划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组织部分村社负责人外出培训考察,通过学习典型村社发展集体经济先进做法,不断提高镇(街道)、村干部开发经营村级集体资产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硬、懂经营、善带富的“领头雁”队伍。

二是闲置低效资源再利用。围绕资源发包、资产盘活、产业融合等做好适合村情发展的新文章,鼓励行政村集体在符合村庄整体规划前提下,对村集体闲置、低效资产进行综合提升利用,经申报、认定后,新建项目可按照区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享受60%奖补(其中相对薄弱村奖补可提高至90%),最高200万元。如盘活闲置农房,打造乡村咖啡屋等“网红”打卡点,又如“蓝领公寓”“青创公寓”“特色街区”等项目,利用区域优势和文化底蕴,实现服务产业和集体经济增收双赢,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集体增收途径再探索。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深入镇村开展意向土地摸底调研,为下步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项目预留发展空间,同时对于集体经济组织项目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采取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措施,有效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我区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序使用。支持镇(街道)层级进行片区组团、联盟联合发展,打破村庄区域限制,统筹整合相邻区域资源要素,依托基础好、有前景的开发项目,以市场化为导向,构建片区发展联合体。如九龙湖镇拟选址田杨陈村三官堂区块(8.3亩),由国企联合10个村社入股,共同建设3层标准厂房和蓝领公寓等共富产业园项目,并适时成立强村公司,计划今年12月底前完成区块政策处理,项目建安费用估算约7000万元。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7日      


答复时间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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