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人 | 金碧华 |
建议内容 | 环境管理标准化是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总结为基础,为一定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工作获得最佳的秩序安排,对实际的或潜在的环境管理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2023年宁波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共1672家(去重后1183家),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497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1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182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名录758家。环境监管压力重大。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宁波市最重要的石化产业集聚区,也是产值规模前三的国家级专业石化园区之一,形成了以石油化工、基础无机化工、精细化工、有机合成产业相互依托的产业集群。目前,园区内已有镇海炼化、英力士、诺力昂、韩国SK、LG化学、博汇股份等50余家国内外大中型石化和化工企业,辖区内大多数化工企业均为环保重点监管单位。(废水72家,大气62家,土壤15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90家) 各企业建有各自的环保管理台账,日常管理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定期对企业环保信息进行汇总、总结、核查。包括全国排污许可证台账和报表、环境统计报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台账、浙江省环境信息披露、土壤地下水统计报表、工业固废管理台账等,标准不统一,管理不规范,急需出台相应的标准化台账规范统筹各类信息平台和数据填报要求。 为此建议: 1、建议结合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实际,出台《工业企业环境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引导企业建立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从传统的末端治理逐步转向污染防控、清洁生产等环境友好企业运作方式转变,并推进企业按标准进行落实,实现各管理环节的标准化。企业内部管理结合外部引导,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2、建议落实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或规上工业企业成为先行试点企业,随后加大试点企业的推广,同时,推进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逐渐由侧重处罚向侧重引导转变。 3、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激发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以及环境保护的危机感。政府部门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借助媒体将环境保护工作状态信息公开化,刺激企业不断强化自身环境管理水平。 |
主办单位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
会办单位 |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
答复意见 | 金碧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大气、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律,以及地下水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行政法规,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对于纳入重点管理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同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环境管理,创新全流程污染识别与管控。聚焦我区石化化工企业,我局在全省率先试点石化化工企业全流程环境危害识别与管控,优化“3+16+2”全流程排放源识别模式,梳理形成涉VOCs/涉异味物质2张排放源清单,开展“地毯式”排查、全过程解析、精细化管控,推动末端治理、事后监管向过程管控、事前预警转变。公布《化工企业计划性开停工检维修VOCs污染防治技术指南》、《石化企业废气排放全流程自查指南》和《VOCs/异味排放源分级指南》3项团标,指导督促企业标准化管理。 二、强化问题解决,提升环保监管水平。近年来,我局深化预防式执法体系在重点监管企业的创新应用,动态调整正面清单企业,落实信用修复等惠企改革政策。同时,积极运用走航监测、在线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数字化高科技手段,建立天空地一体巡查和污染溯源体系,将问题发现关口前移,帮助企业及时整改问题。2023年服务企业110家次、解决环境问题240项,新增正面清单企业39家,招宝山街道“政企同行•环保安心”预防管理中心成为全省首创生态环境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基层模式。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环保法治意识。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每年开展法治宣传重点活动,明确普法项目、普法时间、受众群体等内容,有效保障普法责任落实到位。围绕水、气、固、土壤、辐射等领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2023年组织召开8场现场培训会,培训企业400余家次。在宪法宣传月,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微信推送等方式开展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宣传,提升宪法以及行政复议法的知晓度。同时编制《镇海区石化化工行业提级治气整治提升指南》《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石化行业记录单》等表单手册,指导企业做好合规管理。印制宣传海报,指导企业在环保关键设施设备处张贴,提醒企业遵守法律法规,以最直接的方式最大程度地降低环境违法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工业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一是做好全流程管控后半篇文章,继续制定废气全流程管控工作相关技术指南,指导企业标准化管理。二是开展预防式执法,创新性开展过程管控和数字治气等应用建设,合理利用正面清单,督促企业整治提升。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进一步加深对遵守环境法律重要性的认识,增加环境保护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衷心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2024年5月10日
抄 送:区人大代表工委、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联系电话:0574-86275372 联系人:陈燕 |
答复时间 | 2024-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