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人 | 李强平 |
建议内容 | 化工企业为了安全高效生产,需要周期性的开展开停工和检维修作业。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停工准备阶段、停工退料阶段、检修阶段和开工阶段。停工退料阶段主要目的是为了后期安全检维修的需要,清理或吹扫装置内的化学品以达到检维修作业相关要求。退料完成后再进行设备拆解和检维修,检维修完成后再进行装置开工。在这些过程中,有可能产生VOCs废气的过程是停工退料阶段放空吹扫、检修阶段设备拆解、开工阶段吹扫置换。经调研发现,停工退料阶段放空吹扫过程的VOCs产生量在整个检维修环节中占比最大。由于我区的产业结构以化工为主导,化工企业数量多,对应检维修次数多,因此开展化工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环节VOCs的控制,对于改善我区环境,具有较大意义。 经调查,对于我区化工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环节VOCs的控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过程VOCs排放监管仍需提升。目前监管力量离建设世界级、高科技、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战略定位仍有一定差距。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过程的VOCs排放检查力度还需提升,目前存在重视异常情况处理,对源头和过程管控仍需提升的情况。 二是企业对“开停工和检维修过程VOCs排放管控方案”的执行还需加强。部分企业方案执行时,管理层对后续的实际执行状况跟踪不严,缺乏VOCs方面的现场检查巡查,导致执行偏差。吹扫气体进入火柜系统,由于组分等因素,火炬燃烧效率不高,增加了VOCs排放。同时由于石化装置的特性,退料及密闭吹扫期间局部存在盲点,密闭回收存在困难,检维修密闭回收和吹扫执行不彻底。加上化工企业整个检修工期普遍偏紧,检维修前期的密闭回收和吹扫时间有时得不到保障。 为了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针对上述VOCs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 一、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加强监管力量建设,督促企业进一步严格落实“开停工和检维修VOCs排放管控方案”,加强对开停工和检维VOCs排放的过程监管,增加对检维修期间的设备拆解口、废气排放口、环境大气、边界浓度的监测,增加现场检查频次。 二、企业要优化和落实开停工及检修方案中的停工退料工序。企业要在落实方案的细节上下功夫,要提高物料的回收率,减少盲点产生,合理安排检维修工期,保障密闭退料吹扫时间。调整火炬待燃气体成分,利用辅助燃气等方式提高吹扫气体在火炬燃烧效率,做好火炬运行状态的管理。 |
主办单位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
答复意见 | 李强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化工企业开停工及检修环节VOCs控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镇海区作为全国最大的成品油加工基地和国内重要的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区域内有着国家级的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以镇海炼化为龙头的70多家石化化工企业。由于特殊的产业发展定位,镇海区二产中重化工占比约70%,大气污染防治也长期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相较于生产、仓储、运输等常规环节,石化化工企业装置停工检修是较为隐蔽的环境风险高发点。加强化工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环节VOCs控制对减少无组织排放,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此区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近年来坚持全过程监管理念,深入践行石化检修监管一线工作法,多措并举加强化工企业开停工和检维修环节VOCs排放管控,有效保障了产业重地环境安全稳定。 一、注重建章立制,持续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针对石化装置停工检修短则几周、长则数月,风险隐患点多面广等特点,区生态环境分局系统筹划,着重建立三项关键制度,为全过程监管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建立检修方案报备制度。加强前期政策宣贯,督促引导企业制定周全详细、科学合理的检修期间环境管控方案,明确检修装置、检修时间、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应急预案及责任人员等信息,保障密闭退料吹扫时间,并提前交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备案,方案审核通过前不得进行检修。执法人员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部分材料提出适当建议,督促企业进一步优化管控方案。二是建立污染排放控制制度。瞄准检修期间最易发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问题,制定《石化企业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控制技术规程》,对装置停运、倒空、清洗、吹扫、重启等全过程各环节作出详细技术规定,明确各节点VOCs排放浓度控制值,确保检修之中有据可循、有标可对。三是建立检修日报制度。按季度收集汇总石化化工企业的开停工和检维修计划,提前对接督促引导企业落实检修期间环境管理日报报送机制。每日定期将检修进度、检修装置、吹扫置换情况、自行监测情况以及次日检修详细安排等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报送至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日报及时跟进了解企业检修进度及存在问题等,以针对性调整管控措施,协同企业共同做好环境管理。 二、监督帮扶并举,协同联动提升环境管理效能 围绕检修期间“主要步骤是什么”“风险部位在哪里”“污染防治怎么做”“突发事件怎么办”等重点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着力厘清检修企业和监管部门职责,立足各自职能开展协作联动。 一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管控方案。督促企业科学合理安排检修计划,进一步明确安全环保、生产调度、装置运行等各单元职能分工与工作流程,细化责任,落实到人,抓紧抓实各项环境管控举措。检修期间要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开展操作,妥善做好放空吹扫、人孔打开、投料前置换等关键环节环境风险防控,坚决防范吹扫废气异味扰民、高浓度污水冲击污水处理厂等负面情形,并配备专人对检修期间环保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二是持续加强检修期间重点环节监管。在大型石化化工企业检修前组建环境监管专班,组织专班成员对石化装置开停工(车)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等展开深入学习,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意识与监管水平。专班提前介入指导企业制定检修环保管理方案,并做好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贯。根据企业报送的开停工和检维修计划,重点检查企业检修方案中环境管理举措落实情况,并在吹扫放空、火炬焚烧、设备拆解和厂界等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采样监测,重点检查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强化检修期间现场帮扶指导。组织熟悉石化工艺技术的专家入企进行“把脉问诊”,协助企业加强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助力企业进一步提高物料回收率,减少盲点产生。协助加强火炬运行状态的管理,调整火炬待燃气体成分,利用辅助燃气等方式提高吹扫气体在火炬的燃烧效率。建立企业与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检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协作解决相关问题。根据检修企业环境风险特点,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强化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应急事件响应及时有力。 三、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环境执法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石化装置检修期间环境管控,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人防+技防”和全过程监管理念,着力用好巡查、监控和监测三个有效手段,及时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一是用好动态巡查手段。协调片区负责人、流动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分班次对企业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动态巡查,随时处置检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异常动态,第一时间现场调处周边涉异味信访投诉,确保检修期间监管到位、始终在场。二是用好自动监控手段。依托“生态环境一张图”数字化平台及企业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高空瞭望等功能系统,对检修企业及其周边环境进行连续自动监控,实时掌握火炬燃烧及冒黑烟等环境动态。加强对在线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完善在线超标预警报警及异常数据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形成问题防控、发现、响应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执行链。三是用好机动监测手段。根据检修期间环境动态变化,常态化派遣走航监测车围绕周边进行走航监测,安排巡查人员携带便携式VOCs检测仪、FID仪器等入企进行快速监测,使用无人机等装备进行空中侦察,为处置突发环境状况提供强大的科技助力。针对数据异常点位及时展开复核,督促企业尽快整改问题隐患,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衷心希望对我们的工作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2024年5月6日
抄送: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电话:0574-89293149 联系人:闫诚 |
答复时间 | 2024-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