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人 | 方笑挺 |
建议内容 | 城市管理工作水平逐年提升,城区形象不断改善,居民舒适感日益提高。但是细微之处还存在一些问题,在日常工作和小区巡防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城市中还有一些流动摊贩,这些摊贩的操作空间基本以改造的三轮车为主,基本三防设施缺失(防虫、防尘、防雨),加工人员大多未戴口罩、手套,涉及热加工的小摊贩都使用液化气罐作为火源。所有摊贩均未见相关的证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平时这些流动摊贩出摊回来后,车子随意停放在居民区楼道口,使用的天然液化气罐也长期放置在三轮车上,一边空中飞线充电,甚至一边还在用煤球炉炖煮,且无人看管,存在着公共安全隐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卫生质量难以保证:流动摊贩食品加工场所不固定,大多在出租房,无食品加工条件,在操作、运营等环节中卫生不到位, 同时很多流动摊贩偏重自身利益,而忽视了食品安全。 (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流动摊贩食品采购来源不明、食品保存条件不佳,为口感增加食品添加剂等,同时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病毒等污染,如未经彻底加热杀菌,易导致食品中毒等问题,有的在加工时甚至放在室外炖煮,且无人看管。 (三)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一是流动摊贩自制改造的三轮车,招牌五花八门、五颜六色,车棚超高超大,不但影响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更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二是流动摊贩使用的火源大多是液化汽,出摊回来后,长期放置在三轮车,夏天时在太阳底下曝晒,且三轮车高空抛线充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三是流动摊贩平时加工的场所设置在住宅区内,产生的噪音、油烟等问题长期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建议 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流动摊贩问题,建议多个部门联合行动,采取疏导为主、治理为辅、堵疏结合的方针,逐步对摊贩进行规范化引导,标本兼治,齐抓共管。 (一)积极引导摊贩规范经营。由于流动摊贩从业人员中基本以外来流动人员为主,建议从民生角度为流动摊贩预留生存空间,促进摊贩经营规范化。做好城市流动摊贩普查登记,建立档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流动摊贩的办证办照,从业前健康检查等问题,引导城市摊贩走上规范经营的轨道。 (二)科学合理设置经营场所。综合考虑市容市貌、人流状况、道路通行、工业园区附近等因素,科学规划设置便民摆摊服务点,设置的摊贩点可以大集中,也可分散多点位,摊位可以统一颜色、样式、规格。督促引导摊贩落实“摊前三包”,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场合法合规经营。 (三)强化摊贩服务和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可操作的流动摊贩 管理办法,开展长期持续的监管引导。对流动摊贩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燃气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促进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 (四)严格执法检查。城管、工商、公安等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常态检查与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不按划定区域摆摊、无健康证食品摊贩的现象,取缔脏、乱、差的饮食摊点。 |
主办单位 | 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答复意见 | 方笑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摊贩食品安全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各镇(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划定摊贩经营区域,适当增设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目前,共有定点区域7处,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115张,与食品摊贩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查管控,规范其经营秩序和周边环境秩序,收到了一定成效。 下步,我局作为执法部门,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推动流动摊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一、规范摊贩设置。流动摊贩以摊入市需要属地镇(街道)主导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地块科学规范设置疏导点,实行统一规划定位、统一摊点设置、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存放等制度,抓好摊主登记建档和规范管理。 二、强化巡查管控。借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依托“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不定期对流动摊贩疏导点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现场制售食品以及产生的油烟、噪音、废水、餐厨垃圾等依法进行常态化监管,对法规及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予以教育责改,对屡次违反法规制度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取消入驻资格;对疏导点周边区域市容环境秩序加强劝导规范。在管好流动摊贩疏导点区域的同时,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实施“马路办公”机制,通过采取实地巡查、热线举报、信访投诉、集中整治等措施,加强对辖区内非疏导点区域的常态巡查管控,发现摊贩即时教育劝离、首违免罚;对于不听劝阻或屡次违反市容法规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实施累进处罚,以法治方式规范市容环境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当中继续关心和支持综合执法工作。 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6日 |
答复时间 | 2024-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