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衔人 | 倪宾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省、市政府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先后部署推动“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改革”等工作,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也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但疫情期间以及放开后的这一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原因影响,中小型企业经营状况不乐观,承受较大的压力。 与大型国企相比,在人才、资金、市场、规模化竞争中都不具有优势,而在经营灵活性、随意性上又不比微小型企业,但中小型的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 1、对高端人才、名门高校学子引进,政策上有较大较好的支持,但这些人才往往更多的进入大型企业,而中小型企业更多引进的是技术性人才,没有“炫耀的光环”加身,从而在政策享受方面有欠缺。 2、中小型企业更多的是创新型、特殊性、成长型,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夹缝求生存。易受新的法规、新的税费政策、员工福利政策要求所影响,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不完善现象及“瑕疵”)极易受到行政处罚,一旦处罚,企业在本身融资贷款困难下,显得更加不堪。 3、在与施工承包单位的纠纷中,在处理时被作为“强势方”,尽管按合同办事,但结果上显得“弱势”,承担起不属于企业本身的义务。 建议: 1、减轻企业“社会性”负担,让企业更关注自身的创新和发展 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往往花更多的精力要面对职工住(租)房,子女就学等各种诉求,为了留住人,企业变成了“万能手”,大有原先的“企业办社会”发展趋势。政府可根据区域企业规模,人数,结合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固化一些房源,提供中小型企业。人才引进政策上,更要关注技术性人才、经验丰富的“中龄”“蓝领”。 2、监管与帮扶有机统一 对处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时,要避免扩大化、“一刀切”,一罚了之,而是要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帮扶企业进行排查、整改,督促企业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对于非主观导致、后果不大的违法行为,灵活适用《行政处罚法》中的“首违不罚”和“无过错不罚”。 3、在企业遵法、守法的前提下,更好保护企业经营有序开展 针对中小企业司法获取难度大,程度低等问题,应优化法治服务,上门问诊,帮助民营企业进行法律法规识别和符合性评价,提升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水平。对于施工承包商讨薪的矛盾处置中,部门应该深入了解情况,摸清主客观事实,给予公平、公正的处置方案,而不是简单的要求企业“息事宁人”。 |
主办单位 | 宁波市镇海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答复意见 | 倪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人才引育,提升发展动力 我区历来十分重视人才培养,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种类人才制定了不同政策。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设立了“雄镇强匠”培育奖学金、技能人才引培奖励、“雄镇英才”紧缺人才培养资助、“技能强匠”安家补助、高级技师岗位补贴等政策,并在人才安居、子女就学等方面,对技能人才给予其他同层次人才相同的政策优待。2023年修订出台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颗粒度更细、补贴标准更高、覆盖人群更广。其中,针对生产一线紧缺工种高级技师,在全市其他县市区普遍补贴3年基础上,主动延长至退休;根据不同技能等级发放租房补贴,成为全市首个将租房补贴延伸覆盖至初级工的区(县、市)。 下步,我们将以“三支队伍”建设为契机,以一流体系建设技能型社会,进一步提升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构建“一人一技”培养新体系。联合技工学校、“1+N”公共实训中心、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构建技能培养共同体,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促成镇海区技工学校融入宁波技师学院一体化办学框架,持续推进“学生入企、大师入校”双向奔赴。围绕制造业工匠技能强基、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一老一小”技能支撑行动,提升公共实训中心培训效能、企业技能大师工作室传承质效。支持“雄镇强匠”培育奖学金提质扩面,联动区内龙头企业,订单式培养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产业工人。二是构建“以技立业”评价新体系。积极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以区内龙头企业、重点企业为试点,加快探索建立管理、专技、技能序列纵向畅通、横向贯通的技能人才“H”型职业发展通道。面向新职业、新技能、新赛道,引导龙头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联合制定技术技能复合型人才培养标准,加快“一试双证”评价进程。持续加大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力度,深化“以赛促培、以赛认定”机制。三是构建“增技增收”创富新体系。积极打造技能创富型企业,以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为指导,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推动“职工增技、企业增效、职工增收”有序衔接。探索技能人才中长期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强对技能创新攻关、技能提升转型的有效激励,鼓励区内上市企业实施技能人才股权激励计划,让优秀技能人才“名利双收”。完善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金融支持体系,开发“技能共富贷”“技能共富保”等金融产品,满足技能创业、技能就业等差异化需求,持续擦亮“技能强区”金名片。 二、强化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效能 我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有关部署,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执法模式,促进文明执法。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3月,区综合执法办联合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出台《关于构建全周期行政监管执法体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试行)》,推出“蓝盾融光·益企行动”十项措施,实施行政检查计划统筹,做到非必要不计划、无计划不检查,努力打造执法与服务监管并重、秩序与活力共生的一流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涉企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益最优化。区建设交通局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文明执法,依法加大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实施力度,切实做到应免尽免。自2024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领域累计作出告知承诺(首违免罚)案件54件,同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下步,我们将不断完善行政监管执法体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开展预约式体检。“一站式”为企业提供综合性、预防性、精准性的跨部门合规指导服务,解决“什么是违法、违了什么法、怎么不违法”的疑惑,及时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二是抓好帮扶式整改。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审慎办理机制,倡导“首次不罚”“轻微免罚”,给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提供“容错空间”;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以普通程序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一并向违法企业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帮扶企业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三是提供跟踪式服务。建立综合监管联络员机制,对相关企业实施“点单”普法和送“策”上门,定期收集企业诉求,对检出问题跟踪治疗,实现精准助企。 三、强化司法保障,提升法治环境 2023年以来,我区司法部门紧扣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制定实施司法保障“安商”十条举措,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法治护航专区”,建立助企服务团队,梳理制定法治服务事项清单二级分类17个,具体服务事项24个,搭建信用修复保护、涉外法治服务等“一类事”8项,组织33支“法律服务管家”团队一对一入驻新城33幢商业楼宇,不断强化司法领域增值服务供给。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紧贴企业需求端,延伸法治服务端,扎实推进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拓展法治服务渠道,不断提升企业法治获得感和法护营商保障力。一是扩容涉企法治服务清单。立足企业人才招引、合规指导、企业上市、市场化重整等全周期需求,优化完善“清单+点单”送法入企、“线上+线下”公证服务、法治体检+全程服务,法律援助+提前介入、纠纷调解+多元衔接等系列增值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全量服务、多元服务。二是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建设。针对“司法黄牛”乱象,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环境。依托共享法庭、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点等平台,持续加大诉源治理,努力将大量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渠道实现诉前化解,减少企业司法成本。加强专区、站点协同联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润镇商”护企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对接会等活动,提升服务针对性。三是深化涉企解纷机制建设。优化涉企服务专窗、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及在线诉讼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常态化开展“e企同行”活动,通过举办企业合规经营法律沙龙、提供法律咨询、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律风险预防与化解能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今后工作做得更好! 宁波市镇海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 |
答复时间 | 2024-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