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领衔人 | 陈跃 |
建议内容 |
一、提案内容: 2022年宁波市汽车保有量已超过300万辆,不断增加的汽车数量和路网建设的优化、规模矛盾日益突出,道路交通不畅、拥堵等现象越来越多,给社会经济活动发展增加了阻力、广大人民群众出行体验感降低。长此以往将对我区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筑巢引凤、人民安居乐业都会带来负面影响。 二、建议办法 一是对区域内红绿灯进行改造。有条件的情况下红绿灯直行、左转、右转等箭头灯要齐全,避免新手或对交通情况不熟悉的驾驶员在复杂路口、T字路口直行等情况下盲目等待而造成道路拥堵。结合大数据对更多道理进行绿波优化,增加车辆通行能力。 二是对区域内路口进行调研。对未开通的十字路口红绿灯进行关闭或减短红灯时间,延长正常道路的通行时间。对T字路口结合第一条,有条件放开直行的要及时放行(可留必要的行人通过时间)。对符合条件的路口(道路本身受条件限制无法拓宽等)在路口的空地或绿化带上想办法。铺设右转专用道,合适的地方设置直行和左转弯专用道(小道路、宽路口)。与相关大学、交通设计院等有资质的单位、探索微立交路口的设计,为后续10年20年的道路改造实施积累原始资料。 三是在成熟路段取消车让人的规则。路口车让人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这样可以避免车辆在路口不按规定减速而影响行人通行安全,做到路权的公平。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也会出现部分驾驶员遇到路口判断失误导致车辆追尾或者是行人过度使用路权而导致拥堵。因此建议在成熟的路段和区域取消车让人的规定,转而投入资金在人行横道设立行人手动的过街红绿灯以保证在法律框架内的行人和车辆的路权,建议通行时间15秒,然后2分钟内再次按下红绿灯键无效(具体时间可根据不同路口进行设置。) |
主办单位 | 区公安分局 |
会办单位 | 区建设交通局 |
答复意见 |
陈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高公共交通路网通行能力》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路口信号灯的设置问题。原先路口设置的直行、左转、右转箭头灯因国标规范的要求,已改为左转箭头灯和圆盘灯。因冲突严重需要设置右转控制的路口会加上右转箭头灯。因为镇海全区信号方案,以及绿波协调过程中,会使用搭接相位,旨在保障小周期的同时增加通行效率。除了需要进行右转控制的路口外,其余路口信号灯没有配右转指示灯。根据国标要求路口圆灯与箭头灯绿灯不允许同时亮起,所以之前在路口圆灯亮绿灯时,左转绿灯灭灯。现根据实际体感需求,经与交警局沟通研讨后,决定在排除非机动车冲突影响,安装非机动禁左标志牌的情况下,突破规范,左转与圆灯同步点亮来给予市民足够清晰的提醒。全区目前已完成此类调整60%,并逐步推进中,预计1个月内完成全部调整工作。 二、对未开通的路口一般做灭灯或黄闪处理,确实有横向过街需求的路口在保障最少人行过街时间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主线的绿灯时间,增加主线的通行效率。对于T型路口一般也是保障直行方向为主。 三、关于路段车让人的问题。对于过街需求较大且主线比较宽的道路,逐步取消车让人控制,加装信号灯进行控制。目前我大队已调整了此类道口9处(慈海南路团桥菜场、汶骆路敬德菜场、镇骆路张陈傅、镇骆路迎周村、镇骆路禾丰车站、镇骆路民联车站、镇骆路里洞桥村、九龙大道东严村、九龙大道周胜村)。对于过街需求不大的路段,封闭道口,减少对主线车辆的影响;对于行人过街需求频繁但不适应安装信号灯的路口参谋建交局推进立体交通建设,如行人过街天桥等。 关于代表提到的使用行人手动人行道过街红绿灯的情况,首先对于设备使用市民不是很清楚,在触发行人灯后会有最小保障时间,多次频繁触发后会有机动车通行时间最小间隔,无法实时响应行人过街的请求,会让行人误解为设备损坏。在行人多次使用设备后设备损坏率的确也很高。其次对于非机动车类的过街人群,触摸式的灯不好操作,使用率极低。此外在行人多的路口安装设备会导致车道通行效率降低,破坏绿波。多年前市区和镇海都尝试安装使用过此类设备,后因使用效果不佳,都已改造成标准信号灯控制方式。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公安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