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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镇海区申请家庭基本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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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甬政办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和樾湾项目共有产权住房镇海区申请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5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内容有异议,欢迎群众在公示期间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86283092,86259392
来访(来电)时间:8:30-11:30,13:30-17:00。
来访(来信)接待地址:镇海区镇骆东路388号119室
附件:1.非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公示名单
2.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基础人才)公示名单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