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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老旧房屋改造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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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履行好“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职能,着力解决我区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问题,确保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根据区房安办发文《镇海区自建房治理改造补助实施方案》(镇房安办[2023] 9 号)文件要求,结合各镇(街道)2023 年农村困难家庭老旧房修缮实际工作情况,2 户困难家庭已全部自主完成改造治理。经第三方机构复核确认,2户困难家庭已全部达到房屋治理改造要求,经审核共发生修缮费用 31231 元,根据文件规定,可补助修缮资金 30000 元。通过农户提供的单独银行卡复印件。审核确认后,由保险公司将补助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