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47248/2024-20227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3-29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镇海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0:25 来源: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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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镇海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见附件)。

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的要求,严格履行好相应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执行情况公示等程序。《目录》公布之后,另需增加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并执行决策程序。同时,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浙档发〔2020〕14号)的规定,做好决策事项的归档工作,年底上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已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范围,请各决策承办单位予以重视。

附件:镇海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镇海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决策依据
(法律政策等文件)

计划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

时间

备注

1

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区政府

区城更公司

《镇海区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建设计划》

履行意见征集、初步方案、合法性审查、农转用勘察定界、阳光征迁等程序。

2024年6月划拨土地,10月开工,2026年10月投用。


2

康桥北路(纬六路-纬一路)工程

区政府

区住房和

建设交通局

《镇海区2024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履行“两会”审议、立项批复、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社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评价、工程安全评估等程序。

2026年3月

计划于2024年9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3

林周路(规划一路-聚源路)新建工程

区政府

区住房和

建设交通局

《镇海区2024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

履行“两会”审议、立项批复、规划审查、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社会风险评估、安全评估、环保等各类专项评估程序。

2026年6月

计划2024年12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4

爱上健身.悦享文化项目

区政府

区文广旅体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履行现场调研、实地踏勘、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合法性审查、组织招投标、采购、项目施工等程序。

2024年11月


5

全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护苗工程

区政府

区教育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部署实施等程序。

2024年10月


6

出台《镇海区推进文旅体融合高质量发展政策》

区政府

区委宣传部、

区文广旅体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区(县、市)财政产业政策整合提升工作的通知》(甬财经(2024)14号)

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2024年8月


7

制定《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区政府

区农业农村局

《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2021—2035年)》(甬政办发〔2023〕43号)、《镇海区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镇发改〔2021〕302号)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2024年12月


8

全区公交线网优化调整行动

区政府

区住房和

建设交通局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履行调研、优化方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完成验收等程序。

2024年12月


9

修订《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区政府

区住房和

建设交通局

《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建市〔2022〕11号)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2024年6月


10

将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九龙湖镇人民政府、澥浦镇人民政府、招宝山街道办事处、蛟川街道办事处、骆驼街道办事处和庄市街道办事处行使

区政府

区综合

行政执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2〕20号)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2024年10月


11

石化行业废气全过程管控项目

区政府

区生态环境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履行前期调研、听证座谈、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

2024年12月


12

基层社区警务能力提升项目

区政府

区公安分局

《关于印发<新时代枫桥式城乡现代社区警务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和<公共视频监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甬现社办[2023]3号)

履行前期调研、立项、招标、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启动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程序。

2024年11月


13

“爱在守护”养老服务提质行动

区政府

区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履行意见征集、确定方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完成相应点位建设等程序。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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