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781/2024-201333 | 主题分类: | 统计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镇海区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镇海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统计部门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委政府统计法治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织密统计监督网络,深化统计诚信建设,数字赋能统计执法监督,加快推进形成统计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政治生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全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领导有关要求
1.提高政治意识。多层次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4个重要文件,及国家统计局2册资料和我省5个统计领域重要文件精神。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党组会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9条规定。统计局3次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同时印发《统计法应知应会》500本,发放给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并组织开展学习贯彻。
2.推动党委政府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落实统计系统学法制度。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常规教育计划和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的授课内容。邀请市局专家在镇海区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
3.落实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发挥新媒体宣传赋能作用,深化精准普法宣传效能。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宪法日等重大活动,集中开展商场、广场、学校、机关大院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以案释法警示宣教,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4.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省市统计局工作安排,我区于2023年3月起集中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实际制定《镇海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镇海区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和任务分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领导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统计监督作用发挥情况,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惩统计造假问题重要批示精神,听取专题汇报,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5.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综合采用实地核查、相关数据比对核查、综合数据校验核查等方式,充分运用“最多报一次”“统计E家”“甬数通”等数字化改革成果开展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2023年,核查企业420家,执法检查72家,其中发现违法行为5起,已全部结案。
三、强化部门联动,织密统计监督网络,探索统计监督与部门监督一体化机制
6.完善统计防惩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持续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及时发现、果断纠正、全面消除各领域数据质量风险隐患,进一步压实数据监管责任,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7.强化监督协同。加强与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4月21日出台《关于印发〈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委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督合力。
四、深化统计诚信创建,加强统计信用监管,提高企业诚信意识
8.深化统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宁波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深化统计诚信创建,严格依法公示统计严重失信单位,夯实依法诚信统计基础。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加强诚信守法教育,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
9.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支持和引导失信主体重塑信用、恢复自身信用资本价值、减轻失信惩戒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五、加快推进“一体化统计监督”,数字赋能执法监督,提升统计法治队伍水平
10.加快推进“一体化统计监督”平台全面应用。积极推广一体化统计监督重大应用,及时更新统计监管工作中的信息,在统计工作全流程中数字赋能执法监督,以数字化手段推进统计监督工作。
11.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参加执法证考试和开展执法证换证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以老带新、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