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8601X/2024-109480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4-03-15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老城次分区老城东片区、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后公布)

2024-03-15 1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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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步深化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市镇海区老城次分区老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宁波市镇海区老城次分区老城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工作。规划已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就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深入落实甬江科创区规划、历史城区保护相关要求,推进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升片区功能品质,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镇海老城需要审视新形势、抓住新机遇、重塑新优势,特开展控规修编工作。通过该规划的编制,充分把握该区块的潜力和价值,明确该区块的发展要求,整合区域交通,合理进行用地布局,完善市政设施配套,提升区块整体形象,从而有效指导下一步城市开发建设,高质量助推镇海老城复兴。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4月);

(6)《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0月);

(7)《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年6月);

(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9)《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

(10)《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1年12月);

(11)《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1月);

(12)《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1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1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15)《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16)《浙江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17)《浙江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18)《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征求意见稿)》;

(19)《浙江省城镇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20)《浙江省国土空间设计(城市设计、乡村设计)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1)《浙江省绿道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22)《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建规发[2017]1号);

(2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2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

(2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26)《绿色住区标准》(T/CECS377-2018);

(2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28)《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1065-2021);

(29)《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GB50442-2018);

(30)《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

(3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3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

(3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

(34)《城市供热规划规范》(GB/T51074-2015);

(35)《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

(36)《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

(37)《暴雨强度计算标准》(DB33T1191-2020);

(38)《城市防洪工程规划规范》(GB/T50805-2012);

(39)《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GB/T51358-2019);

(40)《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

(41)《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DB33/1121-2016);

(42)《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43)《宁波市镇海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44)《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4-2035年)》;

(45)《宁波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

(46)《宁波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20-2035年)》(在编);

(47)《宁波市工业集聚区专项规划》;

(48)《宁波甬江科创区规划》;

(49)《宁波甬江科创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0)《镇海老城次分区老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1)《镇海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2021-2035年)》;

(52)《镇海区城市风貌规划研究》;

(53)《宁波市镇海区水域保护规划》;

(54)其他相关规划及研究。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片区西至俞范东路,北至雄镇路,东、南至甬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703.14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等规定。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面向全球的江海门户区;内联外畅的科创实践区;书香人文的魅力古城区。

2.2发展规模

根据规划用地建设容量测算,本次规划区域内招宝山街道规划人口为7.5万人,蛟川街道(不包括电厂地块)规划人口为1.4万人,合计8.9万人。

2.3规划结构

规划与周边区域相衔接,形成“三核四轴两带、四片多节点”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

“三核”:西门户展示核、东门户展示核、创艺休闲核。

“四轴”:城市综合发展轴、迎宾展示轴、城市复合功能轴、老城历史中轴。

“两带”:后海塘产城融合带、滨江文化休闲带。

“四片”:老城门户片区、后海塘产城融合片区、古城雅韵片区、数智经济创新片区。

“多节点”:结合多种文化资源、景观节点及轨道站点建设,沿轴、廊、带布局多个活力节点,激发城市空间活力,提升镇海老城人居环境魅力。

3、控制单元划分

将规划范围划分为2个编制单元,共16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ZH02-01-01、ZH02-01-02、ZH02-01-03、ZH02-01-04、ZH02-01-05、ZH02-01-06、ZH02-01-07、ZH02-01-08、ZH02-02-01、ZH02-02-02、ZH02-02-03、ZH02-02-04、ZH02-02-05、ZH02-02-06、ZH02-02-07、ZH02-02-08。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703.14公顷,总建设容量为622.57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21.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0.79%。其中规划二类住宅用地198.07公顷;规划服务设施用地5.61公顷;规划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用地部分按60%计算,面积约为12.34公顷;规划居住商务混合用地中居住用地部分按75%计算,面积约为3.98公顷;规划商业商务居住混合用地中,居住用地部分按60%计算,面积约为1.58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7.3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66%。其中规划行政办公用地8.39公顷;规划文化设施用地8.59公顷;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9.05公顷;规划体育用地1.79公顷;规划医疗卫生用地4.10公顷;规划社会福利用地2.98公顷;文物古迹用地2.84公顷;规划宗教用地0.16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4.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85%。其中规划商业用地14.96公顷;规划商务用地7.06公顷;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30.73公顷;规划商住混合用地中,商业用地部分按40%计算,面积约为8.23公顷;规划居住商务混合用地中,商务用地部分按25%计算,面积约为1.32公顷;规划商业商务居住混合用地中,商业商务用地部分按40%计算,面积约为1.05公顷;规划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78公顷;规划其他服务设施用地0.25公顷。

4.4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合理布局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90.2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60%,其中公园绿地78.31公顷,防护绿地8.16公顷,广场用地3.73公顷。

6.2水系

甬江: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部,为东西走向河道。

中大河(郭家港-涨鑑碶闸站):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部,为东西走向为主的河道,规划平均河宽30米。

前大河(江北镇海界-中大河):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部,为东西走向河道,规划平均河宽30米。

支流:现状宽度小于 10米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米的河道宽度控制。大部分河岸两侧形成居住区水岸休闲绿地。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6~68米。

(1)快速路

东海大道(俞范东路、镇浦路):是甬江科创启动区向北联系北部副城的重要联系通道,向南串联北仑,道路红线宽度 68 米,设计车速 60 公里/小时。具体建设形式以道路工程方案为准。

(2)主干路

雄镇路:片区东西向对外快速通道,承担了大量的过境交通,道路红线宽4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风华路—车站路—城河路:片区东西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快速集散功能为主,西接镇宁东路,东至雄镇路,全线横穿整个招宝山街道,起到联系招宝山与庄市、骆驼等多个片区的作用,同时也是轨道交通2号线的依托道路,道路红线宽36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隧道北路:片区南北向主要道路,为城市分区(组团)间中、长距离联系以及分区(组团)内部主要交通联系服务,连接北仑、蛟川以及石化区,道路红线宽42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镇骆东路:东西向主要道路,是镇海老城往骆驼方向的主要进出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2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3)次干路

聪园路:片区南北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具服务功能,起联系城市各部分与集散交通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大西门路—后大街—招宝山路:片区东西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具服务功能,起联系城市各部分与集散交通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17-23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沿江路:片区东西向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具服务功能,起联系城市各部分与集散交通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为20-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4)支路

片区内部支路主要承担地块出入口设置,路网交通流量集散的功能,以及起到完善路网功能结构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及现状用地权属进行合理布置。根据交通流量预测,结合道路周边地块出入需求,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6-24米,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消防站布局:本规划区依托老城西片的镇海中队提供服务。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4)其他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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