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28601X/2024-109431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中大河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为进—步深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中大河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已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就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强化规划统筹,推动区块整体更新改造,加速中大河以北片区与周边区域协同融合发展,解决现状存在的问题,实现片区风貌品质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同时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工作,特组织编制《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中大河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下一步区域开发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
(7)《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020);
(8)《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11)《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12)《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1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片区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北部,北至宁波绕城高速,南至中大河,东至慈海南路,西至九龙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36.07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宁波市镇海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至2035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本片区应突出与周边发展整体的联系,同时结合新时代发展要求,明确片区功能定位为:城北商贸心,产城复合园。
2.2发展规模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分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等相关规划要求,根据每户120㎡,每户2.6人进行测算,结合现状已建成小区套数进行计算,中大河以北片区至规划期末最终规划总人口规模2.1万人。
2.3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核四区•蓝绿生态渗透”的总体空间格局,其中包括:
“一轴”:指以汶骆路串联城市居住与工业功能的城市发展轴;
“一核”:以产业配套、生活服务为主的综合服务核;
“四区”:指东片以生活居住和综合商贸功能为主的品质居住区和综合商贸区;西片以产业功能和产业配套功能为主的智创产业区和生活服务区;
“蓝绿生态网”:指以下河、中大河、英雄河、香山港以及周边绿地组合形成的生态底色。
3、街区划分
规划片区划分为ZH08-01-01、ZH08-01-02两个街区。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236.07公顷,总建设容量为249.7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12.1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137.6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44.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22 %。规划二类住宅用地32.66公顷,分布在汶骆路两侧。规划服务设施用地1.06公顷,主要为社区服务中心以及规划幼儿园。规划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10.63公顷,主要为现状红星国际广场、盛世华庭和万宝城。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3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61%。其中规划中小学用地4.77公顷,为扩建骆驼实验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社会福利用地1.23公顷,于规划片区北部居住区旁,为规划养老院。规划文物古迹用地0.10公顷,为区级文保单位盛世门楼以及不可移动文物盛丕华故居。规划宗教用地0.25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6.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94%。其中规划商业用地27.37公顷,位于通园路东侧,主要为现状专业市场。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4.68公顷,其中商业、商务用地比例为1:1。加油站用地0.23公顷,位于汶骆路北侧,为现状保留加油站。规划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4.55公顷,主要为现状红星国际广场、盛世华庭和万宝城。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35.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0.38%。规划一类工业用地35.85公顷,结合西部规划产业研创片布局。
4.5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合理布局教育、社会福利、商贸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规划绿地11.9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77%,其中公园绿地10.09公顷,防护绿地1.82公顷。
6.2水系
中大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40米;
英雄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30米;
支流:除中大河、英雄河外其余均为城市一般河道,规划宽度10-20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 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片区内规划道路分为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五级;规划道路红线宽度16~68米。
(1)快速路
九龙大道快速路:中心城区“四横五纵九联”快速路网中的“一纵”,规划建设为“高架+地面辅道”形式,主线高架道路红线宽度25.5米;道路红线宽度46-68米。
(2)主干路
慈海路:镇海区“十二横十一纵”路网骨架中重要的南北向贯通型道路,是镇海联系宁波中心城区及慈溪片的重要通道之一,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
汶骆路:镇海区“十二横十一纵”路网骨架中重要的东西向贯通型道路,是区内横穿九龙湖镇、骆驼街道、蛟川街道及招宝山街道的重要通道之一,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
(3)次干路
通园路:片区内南北向重要干道,为城市分区(组团)间中、长距离联系以及分区(组团)内部主要交通联系服务,道路红线宽度40米。
兴骆路:片区内倒“L”型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具服务功能,起城市末端通道与集散交通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为28米。
(4)支路
片区内部支路主要承担地块出入口设置,路网交通流量集散的功能,以及起到完善路网功能结构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及现状用地权属进行合理布置。根据交通流量预测,结合道路周边地块出入需求,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14-24米。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消防站布局:规划范围内设置一座骆驼北站,近期依托区域外围的镇海新城中队,待远期骆驼北站建成后,再依托骆驼北站。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等消防用水量大的建筑应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应重视消防通道建设,保证畅通。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规划区范围内的主干路和次干路,应十分重视规划区范围内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5)其他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