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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人力社保局2023年法治镇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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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按照《2023年度法治镇海建设工作要点》、《镇海区2023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以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重点,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开展了“法治镇海”建设,为区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镇海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党政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年终述职,积极完善局内事务公开制度,及时通过党委会、局务会及干部职工大会通报局内事务。完善民主制度,坚持发扬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在决策中凡是涉及人员调配、人才补贴等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活动开展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认真履行各项财务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各项经费支出,经常性地开展专项经费内审。自觉执行重大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党组织报告制度以及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党委高度重视下法治工作成效明显,助推宁波市人社局获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镇海人社同步入选。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今年认真筹划组织了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系列活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有关法规等,干部法律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在全系统内开展了保密教育学习及考试,全局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参训。常态化开展周二夜学活动,其中涉及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主题的占15%。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启动“学习强国天天见”自学模式,全局在职党员干部100%参与学习,日均活跃率达85%以上。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利用广场宣传、进村入社小分队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累计面向企业、群众开展活动8000余人次。切实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今年已开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培训20余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持证率达100%。二是行政合法性审查。积极做好法治建设配合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注重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公平竞争工作要求,扎实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及时公开,提前做好风险评估。三是做好行政争议诉讼工作。严格依法办案,做到实体和程序零差错,按照行政首长出庭要求,认真履职,处理行政诉讼案1件,行政复议案6件,没有发生一起错案。

四是强化源头治理。坚持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抓手,以倡导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谐文化为支撑,创新宣传载体,全力推动企业与员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调动企业和谐共建参与热情,激发企业关爱员工的自主性。组织开展2期“和谐同行”劳动关系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广场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指导、短信推送等多种形式,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建共享,深化最多跑一次工作,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工作,组建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管理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三支队伍。落实行政审批和“无证明化”改革相关要求。扎实做好信访接待及办理,全年共受理办理信访件1695件,化解信访积案3件,化解老信访3件,复盘溯源2件。

五是深化“镇海无欠薪”创建。对照省“无欠薪”县(市、区)考核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在建项目工地开展排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六项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5件,处罚金额104.5万;并依托防欠职能,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与住建部门联合发文对用工不规范企业开展信用惩戒,2023年共计对61家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净化用工环境;会同区司法部门,依法对恶意欠薪、违法讨薪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公安机关共计办理涉薪行政处罚25件,刑事立案2起。开展专项行动7次,开展驻点宣传8场,并通过“开工第一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3周年等一系列宣传普法活动、“信访小超市”现场处置欠薪行动及主动加强执法检查等方式,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成效。

六是创新模式快速调解仲裁。一是创新数字化服务。引导劳资双方在线提交仲裁申请,案件当事人可凭邀请码远程参加调解、庭审活动。推动线下实体窗口与线上平台全面融合,全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79件,涉及劳动者1147人,其中349件为网络来源申请,开展视频调解58次,开展在线庭审15次。二是创新“工伤速裁”模式。“一简”,工伤案件处置简单化,积极引导工伤职工通过“浙里办”软件里的“调解仲裁”功能模块和“掌上仲裁”微信小程序“掌上维权”。“二并”,将工伤职工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和后续极有可能存在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以合并调解的方式。“三快”,工伤案件受理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2023年以来工伤案件平均处置周期为26.5天,较法定办案期限缩短了41%。三是创新办案思维。按照“做实调解、做强仲裁、做精诉讼”的原则,融合仲裁诉讼,创新办案思维。推行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破冰调解”,组织庭审观摩。2023年,区劳动和人事仲裁院案件调解成功率达到81.04%,结案率达100%,网络办案率达48.28%。

七是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区工作部署,主要任务是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重点牵头抓好推进基层人社现代化治理工作和劳动仲裁工作,并协同区人民法院做好企业破产处置协调机制及协同区社会治理中心做好矛盾纠纷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等工作,另外还有两个突破性抓手,分别是基层人社现代化治理和劳资纠纷化解质效提升。一是基层人社现代化治理工作成效明显。规范制度强化基层队伍,深入各镇街道一线调研了解基层人社队伍建设情况,掌握队伍数量、待遇等,实地指导基层抓好队伍建设,并专门召开镇街道分管领导会议听取队伍建设等情况,部署任务,要求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基层人社治理现代化改革;落实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入区仲裁院轮流学习制度,要求镇(街)调解员每月必须抽3天时间到仲裁院接受业务培训,了解本辖区的劳动争议情况,提升业务水平和处置能力;开展仲裁基层调解率、监察欠薪线索等按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基层调解率的达标情况,激励基层做好调解工作。实地督导强化源头治理,完善三支队伍,对人员重新进行了配备,建立协同机制;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员线下培训,共培训3个班级130人次;邀请专家对石化安装施工企业开展六项制度落实培训会7场,涉及人员250余人次。定期组织劳动保障督导员工作交流会,分析探讨各督导区的劳资纠纷隐患情况,分组深入镇街道展开高温天气企业用工政策宣传和督导,源头杜绝风险隐患。部门协同强化日常监管,按上级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二是劳资纠纷化解质效有力提升。创立“三定”工作法,提炼争议解决对策。以案定人。根据劳动保障督导员、监察员、仲裁员和企业调解员各自擅长领域、工作经验及办案情况,将劳动争议案件分类成企业经济性裁员案件、欠薪案件、社会保险待遇案件等不同类别,合理安排办案人员,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以案定点。以现场为基点靠前处置,进一步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在群体性讨薪事件易发点位设立“人社信访超市”,避免矛盾上行,切实降低投诉率。对于一般性劳动争议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企业内部或镇(街道)就地化解。针对部分当事人不便到现场处理的情况,借助“浙里办”APP、微信等云端平台开展“不见面”调处。创建“三维”调解法,提高争议调解机率。第一维度是助力企业源头防范争议。持续开展“镇仲企释巡回讲堂”活动,深入镇(街道)“点对点”精准入企服务23家,园区小微企业集中开课4次,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参加。整合人社事项开展集成精准高效服务,提升劳资双方获得感。对于纠纷多发、易发企业,上门开展用工管理“体检”,降低纠纷发生率;指导企业建立劳动争议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提升内部纠纷化解率。第二维度是健全基层调解能力。全面推进基层人社现代化治理,通过上挂、下派双向发力,建强劳动保障督导员、劳动保障专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三支队伍”,落实“片区认领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劳动纠纷化解能力。第三维度是提升全过程调解能力。切实维护劳资双方权益,组建由仲裁员、律师、法官等组成的调解资源库,建立专业化、规范化的案件调解模式,并借助“劳模李雅”等品牌工作室、人民大调解等调解组织力量,开展立案前、开庭前、庭审中、开庭后等全流程调解,切实提高调解率,目前已有157起案件通过案前多元化调解。运用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和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通过视频连线开展调解,有效解决疫情、交通等限制因素。创新“三联”处置法,提升争议处理质效。强化预警联动。完善用工监测“三色预警”机制,对缺工、减员趋势进行“红黄绿”亮灯预警,开展余缺调剂、失业一件事上门办理等服务。拓展一线触角,发挥人社政务服务大厅预警功能,结合窗口日常工作业务办理中的异常情况,快速感知企业潜在用工风险,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提前介入、及早应对。强化监管联动。巩固无欠薪治理成果,落实区防欠办职能,落实会商通报、联合惩戒等举措,齐力构建“24小时不下线”的线上“大合署办公”模式,提升欠薪处置效率。建立重大工伤事故企业联合整治制度,加强工伤多发企业和建筑工地走访、约谈、警示力度,实现工伤发生率再降低。强化司法联动。完善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的高效联动,通过统一裁审受案范围、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降低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落实律师驻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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