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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7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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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前聪园路46弄6号504室的2016003847/甬国用2016第0602445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董薇薇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