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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公示(2024年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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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2023〕1号)文件规定,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初审,现将下列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项目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镇海物流园区生态湿地工程二期(一)一标段
施工单位:宁波市天然缘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免缴理由:符合《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2023〕1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规定。
二、项目名称:年产有轨机车雨刮总成系统1.5万套及高分子镀膜雨刷器200万套项目
施工单位:浙江民欣建设有限公司
免缴理由:符合《关于调整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甬根治办发〔2023〕1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免于存储的规定。
公示期: 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镇海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中心反映相关情况。公示期满后,若未接到反映,上述项目将予以免于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19号浙二建大厦北楼805室
电话:057489287156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