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28601X/2024-201353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成文日期: | 2024-02-21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严格按照区委区府和市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保障,并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局党组印发《2023年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法治建设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并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年度履职述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分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负总责,不定期且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和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三是建立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制定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4次的学法用法计划,2023年度,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包含并具体学习了《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湿地保护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及《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落实完善行政行为合规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合同管理操作办法(试行)》、《宁波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等文件,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合同,审查行政处罚案件。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分局已有一名公职律师,并在分局日常的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中发挥作用;2023年,分局继续延聘原有的两名律师作为分局外聘法律顾问,其中一名负责土地、林业领域,另一名则负责海洋、规划领域,两位顾问律师在分局的日常业务工作法律咨询、行政争议解决、重大事项法制审核、行政监督等方面发挥出专业特长,形成合力,提升分局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积极做好违法案件立案后录入省统一办案系统及双公示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度。在文书、案卷制作整理方面,积极配合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开展的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在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分局1个行政处罚案卷获评优秀案卷。根据“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推进执法事项划转衔接工作,下沉行政执法人员积极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开展日常巡查监管,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我局将目前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示于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通过公示行政裁量基准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我局在开展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依法告知行为人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充分听取行为人陈述申辩,充分考量行为人违法行为的违法后果、主观过错、是否存在初次违法等情形,规范合理适用行政裁量基准,避免“一刀切”执法;尽可能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执法活动,并在合法的前提下给予行政相对人自行整改的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三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不断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实时做好浙江省权力事项库实施清单维护工作、监管检查对象库等维护工作。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
(四)注重矛盾源头治理,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对工作。根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细则》,充分调动各种有利资源,2023年,分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去年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二是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分局外聘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在已办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分局未出现败诉情况。本年度行政诉讼发案量及审理结果较之上年均呈现向好趋势。
三是做好信访矛盾调解工作。开展“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维稳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滚动排查,落实分局24小时领导带班、中层值班制度,扎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拆迁保障等领域重大涉稳风险前端预警及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工作。
(五)落实行政权力监督制度,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积极配合落实行政监督工作。2023年,我局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监督工作,针对收到的检察建议书,分局均依照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进行了处理,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六)着力推动普法宣传,提升知法用法水平
一是做好机关内部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学促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及水平,组织人员参加浙江省林业法律业务培训班及宁波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赋能提质·周五云课堂”各期专题培训班;分局聘用律师结合分局工作实际,针对分局行政争议最为高发的领域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及当前正处于改革当中的行政执法领域展开授课,对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细致深入的讲解。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覆盖面。在全国土地日开展进社区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答疑活动;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联合宁波植物园、九龙湖省级湿地公园等相关单位,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现场派发《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材料;在国家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中,悬挂宣传标语及2023版标准地图,引导市民群众规范使用地图;通过镇灵通等线上新媒体平台发布自然资源法治信息,以漫画解读、视频讲解等生动形式开展线上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覆盖面。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对照《镇海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实施意见》及法治镇海建设八大抓手实施方案等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处罚及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
(二)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人员法治培训方面,筹划由分局聘用律师开展更多、更为系统的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同时做好对外普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应诉工作的主动性。对于部分重点案件,加强庭前沟通协调,积极向上级机关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并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争取妥善解决风险案件。
(四)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改革。根据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改革相关文件要求,理顺部门职责及事项清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改革高效合规落实。
(五)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工作制度”。通过应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文书,提升案件办理整体质量。
(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完善“互联网+监管”“监管一件事”行政检查监管制度。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