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773/2024-223348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镇海区律师行业和专业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促进镇海区律师行业和专业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已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第10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司法局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镇海区律师行业和
专业人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提升我区律师业发展规模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宁波市加快法律、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等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甬服务业〔2022〕3号)、《关于印发镇海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镇政办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壮大律师人才队伍、提升律师业规模及层次、提高律师事务所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为着力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支持镇海区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建立与现代法律服务业发展趋势相适应、契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需要的律师人才队伍,加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数字经济、国际商事争议等领域高层次律师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到2025年,全区律师队伍规模达到286人以上,实现“每万人拥有律师5.4人”指标,引进培育高级及以上人才2名以上,支持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积极申报“甬江人才工程”项目,力争每年申报数量达到1个以上;促进律师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明显增强,律师社会美誉度明显提高,律师行业公信力、竞争力整体提升。
三、政策举措
(一)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坚持党建与所建相融合。健全和完善适应律师行业特点的党组织管理体系和党员活动方式,认真做好律师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强党在律师行业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凝聚力。积极推行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党支部书记,重视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丰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活动载体。加大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律师党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
2.坚持党建与提高律师政治地位相融合。发挥党员律师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提高律师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充分发挥律师在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
(二)鼓励引进和新设律师事务所
3.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在五年内分批给予补助15万元。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总部(不含获评),分批给予补助80万元、40万元;对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分所,给予分批补助30万元、20万元。
4.对律师事务所获评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分批给予补助80万元、40万元。
(三)支持律师产业发展壮大
5.为鼓励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律师事务所当年法律服务收费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且当年法律服务收费总额同比增速不低于区级平均发展增速的,给予当年法律服务收费总额1%的奖励。对当年法律服务收费总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当年法律服务收费总额同比增速低于区级平均发展增速的律师事务所,给予当年法律服务收费总额一定比例的奖励,奖励比例按照1%×[100%-(区级平均增速-律师事务所当年法律服务收费总额同比增速)]的计算公式进行确定。
6.对法律服务收费保持增长的律师事务所,在设立后三年内给予按执业人员(含实习律师)每月15m2/人、20元/m2、最高不超过500m2的办公用房租房补助。
(四)积极培养和引进律师人才
7.律师事务所年度新引进执业人员(不包括本区存量)在本所执业满一年的(含实习期),每引进一人给予该所1万元补助。
8.年龄35周岁以下首次执业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年龄35周岁以上首次执业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每人每年给予0.8万元补助。
9.各律师事务所引进的高级职称律师或专业领域带头人或具有境外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律师到镇海执业,或原有执业律师获评高级职称律师或专业领域带头人或取得境外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另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10.鼓励律师行业人才紧跟行业前沿、提升专业水平,经推荐申报并入选市“甬江人才工程”城市经济领域“双创人才”和“双创团队”项目的,给予人才市级补助资金最高1:1的区级项目配套资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和团队,还可享受市区两级有关人才服务优待政策,有关薪资补助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强化行业协会建设力度
11.有效发挥市律师协会镇海分会作用,完善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专题研究青年律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青年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指导帮助青年律师提高业务能力,切实解决青年律师在发展、成长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和行业发展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律师业发展相关工作,把律师行业发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我区律师行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律师业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三)扩大典型宣传。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认同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加大律师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律师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
五、附则
(一)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措施,服务年限需满5年,否则追回已发放的全额资金。
(二)除另有规定外,本实施办法所涉奖励资金按年初预算安排发放,若超过预算,按比例折减。
(三)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区级各项优惠政策原则上就高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