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评估
全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在取得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且未获得评估等级的,或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均可参加;参加过评估且在等级有效期内,距离上一次评估结果满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可提出晋级评估。评优结果将应用在社会组织各类评优评先中,也可优先纳入全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咨询电话:0574-8928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