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年报

2024-12-27 10:54 来源:办公室
字号:
分享:

经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通过年检后方可继续运营。其中,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实行年度报告。年检活动一般于6月30日前结束,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开展经营活动情况、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负责人变化情况、在编及聘用工作人员情况、其他相关情况等。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将予以警告、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咨询电话:0574-89287576。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