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941/2024-22317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4-12-17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2024年12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镇海港区10#泊位至后方罐区管道提升工程 | 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10#泊位 |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增装卸石油沥青;同时,对10#泊位部分管道进行提升改造,装、卸船均通过专用管道与爱思开宝盈沥青库开展装卸作业,码头总吞吐量规模不变,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设备。 | 无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加强输送管线动静密封点泄露修复与检测;加强对到港船舶的管理和考核,减少停靠时间。 2、废水 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委托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接收处置,含油污水委托宁波鑫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接收处置。 3、噪声 无新增噪声源,运营期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避免设备非正常运行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无新增固废,运营期船舶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接收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 运营期加强对船舶和人员的管理及宣传教育;落实事故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