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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4年度“微民生大服务”拟补助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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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推行城乡社区“微民生大服务”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镇区委办〔2015〕97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微民生大服务”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各镇(街道)、各城乡社区等主体自愿申报、科室内审、专家会审等程序,现将2024年度“微民生大服务”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镇海区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联系电话:0574-89389410

附件:2024年度“微民生大服务”拟补助项目名单.wps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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