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领衔人 | 袁晓君 |
建议内容 |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独子化的情况加剧,看病陪护需求逐渐提高,催生出大量专门提供看病陪护的服务群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时有不规范现象发生,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不规范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行业内恶性竞争,价格战导致服务品质不断下降。随着行业内从业人员不断涌入,导致大量从业者为争夺患者陪护选择了价格战,从而导致公司提成不变的情况下,陪护工人到手服务费用降低,收费标准参差不齐,服务品质下降。 二、准入门槛把关不严,培训水准没有相应监督机制。从业人员大都经过专业培训后择优录用上岗,但实际培训效果缺少正规部门监督和考核,很多出台的机制形同虚设,在快速抢占市场的前提下,难免导致部分漏网之鱼混入专业队伍,在陪护过程中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 三、收费时间争议不断,计费方式乱象丛生。在患者反映的陪护问题中,争议最大的就是计费方式的选择。按照目前行业内规则,陪护的计费时间并不是以天或小时计算,而是一种更有利于陪护工人的计费方式,按照他们的行业规则计费,很多时候半天或不到半天,也会按全天计费。为了防止中途反悔,很多护工往往在病人出院时才会提起计费方式,患者要不花费精力投诉,要不隐忍吃亏了事。 为此,建议整顿规范化医院陪护行业管理。 一是由卫健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抓紧制定更加科学、细致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整治目前医院陪护中存在的各种纠纷。 二是明确各类标准和执行方案,统一落地标准,使这一行业有法可依,切实保障住院患者相关利益。 三是加强执行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防止顾此失彼,确保老百姓不吃闷亏,让一些不法之徒无可乘之机。 |
主办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会办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 |
答复意见 |
袁晓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陪护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区社会人口格局呈现老龄化趋势,独生子女家庭增多。在这种情况下,病人及家属对病后陪护需求不断增加,陪护工作为一种新型的职业应运而生,为家属解决了一定的后顾之忧,但也引发了一些如您所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医院陪护相关问题,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强化服务监督。加强与专业的陪护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签订《护工陪护合作协议》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陪护服务质量。派遣机构负责陪护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陪护服务范围及生活护理要求制定陪护职责、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医院护理部参与对陪护服务机构的陪护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明确陪护责任和义务、制定陪护规定,包括照顾患者的生活起居、协助医疗护理、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等。每月开展一次患者及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如发现陪护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存在问题,将提出整改意见,如整改不到位,将终止协议。 二是完善服务价格,规范队伍管理。医院陪护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医疗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服务提供方和购买方根据看护时间、看护要求等情况,通过招标或竞争选定派遣机构,派遣机构向社会公示服务收费标准,分级分科明码标价,并在医院设立陪护中心。后续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普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全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广优质护理,提升护理质量。要求各级医院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积极推广优质护理示范病房,逐年增加护士数量,特别要充实临床一线的护士,使病区实际床护比达到1:0.4,将有限的护理人力资源配置到临床护理岗位。在护理人员数量增加的同时,采取走出去学和院内培训等形式,着力提高护理业务素质方面,强化护理人员专业技能,提高服务水平,参与更多更优质的护理服务,进一步提升病人的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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