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22 10: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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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 杨红英
建议内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其身心健康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15岁男孩遭遇霸凌,被同学活活打死”“贵州一女生遭校园霸凌,脚踢扇耳光下手狠毒”等新闻层出不穷。2021年,宁波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市六区6所小学3000名小学生进行调查显示:9.46%的学生表示经历过被欺凌,主要是被取笑或被取绰号、被戏弄、东西被故意损坏、被殴打等。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被取笑、被起绰号让孩子陷入无助和痛苦,往往家长却不以为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界定了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校园欺凌形式多样,包括肢体欺凌、言语侮辱、孤立排挤、网络欺凌等。这些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会影响他们的学习、生活和社交能力。长期遭受欺凌的学生可能会出现自卑、抑郁、焦虑等心理问题,甚至有可能导致自杀等极端行为。校园欺凌事件亟待关注,及时采取积极预防和解决措施极有必要。

防范校园欺凌需要全社会协同,才能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此建议:

一、强化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素质。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学校可以通过家校课堂,开展校园欺凌的学习,了解正确的处理方法。家长应积极参与孩子成长和教育,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孩子尊重他人、关心他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同时,家长也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避免使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以免造成孩子的心理创伤。

二、开展科普宣教,提升防范能力。教师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识别和处理校园欺凌问题能力。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通过各种渠道,如校园广播、宣传栏、讲座等,加强对学生关于校园欺凌危害性的宣传教育。

三、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提高学生对欺凌问题的认识和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学校也要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环境。积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报告制度,社会应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监督和曝光,让更多的人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建立举报机制,设立专用渠道,鼓励未成年人积极举报校园欺凌行为。保护举报人隐私,避免因举报而遭受报复。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惩处力度,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惩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加强心理干预,提供及时援助。对于受到校园欺凌的学生,学校和家庭应该给予及时的干预和援助,通过学校设立的心理咨询室等渠道,为遭受欺凌的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帮助他们摆脱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主办单位 镇海区教育局
答复意见

杨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防范校园欺凌,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区教育局联合区综治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团区委等9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范治理工作的通知》。2021-2023年,我局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2024年,宁波市教育局下发《宁波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行动方案》,继续开展相关情况排查。近年来,我们就进一步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全面排查学生欺凌信息,构建学生欺凌苗头发现处置机制

我局要求各校根据学生思想动态、日常行为、家校联系中获取的信息,分班级对发生在学生中的欺凌行为苗头普遍开展一次排查。对排查结果进行清单化管理,安排人员逐一进行跟进处置。学校成立快速处置学生欺凌事件的工作专班,由班主任、任课老师、班干部、学生骨干、校园保安员、护苗队等成员组成,负责学校欺凌情况排查、发现和信息通报,推进防范学生欺凌网格化管理。学校在醒目位置公布学生欺凌举报电话,并告知每个学生及家长。对发现的欺凌及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并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

二、全力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建立防范学生欺凌工作长效机制

家长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加强家庭教育。学校不定期举办家长课堂、亲子互动活动,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创新教育形式,将融媒体等科技手段运用到日常教育、课堂教育,并延伸至家庭教育。加强家校联系与协同,《防范欺凌告家长书》学校发放率和回收签字率均要达到100%,形成教育合力,彻底打牢学生“不能欺、不敢欺”的思想基础。

学校发挥了主导作用。一是落实防范欺凌专题教育。依托市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防范欺凌专题教育,班主任授课完成率和学生作业完成率需达到两个100%。二是落实法治教育。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通过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班团队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等错误认识,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三是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充分了解当前中小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分清美丑、学会承担责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四是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全性格和积极心理品质,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让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学会求助、学会自我调控情绪、学会自主治疗心理创伤等。五是落实青春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青春期生理、心理基本特征和表现,对青春期叛逆现象明显的学生及时加强心理干预和行为引导。

社会高度重视家长学校工作。一是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按照分工,区妇联牵头做好社区、村、企业家长学校创建工作。目前我区村(社区)家长学校实现全覆盖。二是配强“梓荫育苗”讲师团。根据家长学校师资力量短缺的实际,区妇联成立“梓荫育苗”讲师团开展公益巡讲,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及其家长,设置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等课题。三是探索“微群+微课”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用活互联网“群”延伸服务方面。用好“网上家长学校”,将“网上家长课堂”向更多家长开放。四是加强反欺凌反校园暴力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现有校园心理健康守护员队伍,即“专业心理医生+资深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老师”,将公检法法治副校长、青年民警、青年检察官、青年法官、青年律师等资源同步作为志愿者加入守护员队伍,组建反欺凌反校园暴力志愿者队伍。

三、全面加强警校联动,建立从严从重从快处置机制

一是加强巡逻防控。在现有“护学岗”基础上,优化警力配置,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加强警校联动,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二是依法打击处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快侦快破、露头就打。对校外人员在校内滋事或者采取教唆、胁迫等方式联合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从严从重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会同团区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和不断完善《加强镇海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学校欺凌专题教育常规化,村(社区)进一步办好家长学校,让欺凌和被欺凌现象走向理想的零状态。

非常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真诚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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