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中共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党组关于闫诚同志任职的通知

浏览量: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闫诚同志任宁波市石化开发区生态环境所副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任职实行聘任制,聘期至2026年8月。

该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3年2月17日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