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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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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宁波镇海(2023)102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8627607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李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镇海区九龙湖镇汶溪村上宋 | 330211006009JC00998F00010001 | 42.12/40.7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