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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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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宁波镇海(2023)12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1 | 浙(2022)宁波市(镇海)不动产证明第0006754号 | 浙江明州典当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330211004005GB00755F00440046 | 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11号公元世家二期15号606室 | |
2 | 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证明第0007540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抵押权 | 330211004005GB00755F00440046 | 镇海区庄市街道清泉路111号公元世家二期15号606室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