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成文日期: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浏览量: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镇海区庄市街道逸夫路218号翰香景庭9号205室的浙(2022)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0052号不动产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国力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