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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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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宁波镇海(2023)12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3)浙0212执18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0212执1851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证明第0015665号

朱梅君

抵押权

330211002009GB00171F00010060

镇海区蛟川街道金丰路227号3-7室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