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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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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宁波镇海(2023)12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2023)浙0212执18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0212执1851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1 | 浙(2018)宁波市(镇海)不动产证明第0015665号 | 朱梅君 | 抵押权 | 330211002009GB00171F00010060 | 镇海区蛟川街道金丰路227号3-7室 |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