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428601X/2023-1845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 2023-09-19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骆驼街道中大河以北片区(ZH08-01)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2023-09-19 14:30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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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步深化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镇海区骆驼街道中大河以北片区(ZH08-0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根据《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一2023年10月19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789号,邮编315200)

联系电话:0574-86371280

邮箱:zhghgbk@163.com

附件:批前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1、总则

1.1规划背景

该区块已纳入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亟需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为强化规划统筹,进一步推动区块整体更新改造,加速中大河以北片区与区域协同融合发展,解决现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实现片区风貌品质提升、城市功能优化更新,特组织《镇海区骆驼街道中大河以北片区(ZH08-01)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下一步更新建设提供法定依据。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5)《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2019);

(7)《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2020);

(8)《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10);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11)《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12)《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13)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片区位于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北部,北至绕城高速,南至中大河,东至慈海南路,西至九龙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236.07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与镇海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地块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2、功能定位和空间结构

2.1功能定位

骆驼街道中大河以北片区的功能定位为:城北商贸心,生活服务片,智造产业园。

2.2发展规模

本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79.66公顷,规划总人口规模为2.64万人。

2.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核四区•蓝绿生态渗透”的总体空间格局,其中包括:

“一轴”:指以汶骆路串联城市居住与工业功能的城市发展轴;

“一核”:以产业配套、生活服务为主的综合服务核;

“四区”:指东片以生活居住和综合商贸功能为主的品质居住区和综合商贸区;西片以产业功能和产业配套功能为主的智创产业区和产业配套区;

“蓝绿生态网”:指以下河、中大河、英雄河、香山港以及周边绿地组合形成的生态底色。

3、街区划分

划对中大河以北片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地划分为ZH08-01-01、ZH08-01-02两个街区。

规划片区总用地面积236.07公顷,总建设容量为249.7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12.1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137.6万平方米。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56.1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23%。其中,规划二类住宅用地31.05公顷,服务设施用地0.75公顷,规划商住混合用地15.18公顷,规划服务式公寓用地用地9.13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4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71%。其中,规划中小学用地6.89公顷,规划社会福利用地8.88公顷,文物古迹用地0.10公顷,规划宗教用地0.25公顷。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2.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14%。其中,规划商业用地27.91公顷,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4.68公顷。

4.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25.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44%。其中,规划一类工业或科研兼容用地14.25公顷,规划一类工业用地11.68公顷。

4.5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包括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用地等。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引导”的原则,结合十五分钟生活圈、十分钟生活圈、五分钟生活圈要素配置要求,合理布局行政办公、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商贸等设施。

6、绿地水系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1.63公顷,其中,规划公园绿地9.81公顷,规划防护绿地1.82公顷。

6.2水系

中大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南侧,为东西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21米;

英雄河:为城市主干河道,位于规划区域西侧,为南北走向河道,河道平均河面宽度20米;

支流:除中大河、英雄河外其余均为城市一般河道,规划宽度10-20米不等,其中现状宽度小于10m的河道规划按不小于10m 的河道宽度控制。

7、道路交通规划

1)高速路

绕城高速:片区东西向对外快速通道,为高架形式,主要承担区内过境交通,道路红线宽34.5米,规划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120km/h。

2)快速路

九龙大道快速路:中心城区“四横五纵九联”快速路网中的“一纵”,为城市长距离机动车出行提供快速、高效的交通服务。规划建设为“高架+地面辅道”形式,主线高架道路红线宽度25.5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46-68米,主线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车速50公路/小时。

3)主干路

慈海路:镇海区“十二横十一纵”路网骨架中重要的南北向贯通型道路,是镇海联系宁波中心城区及慈溪片的重要通道之一,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汶骆路:镇海区“十二横十一纵”路网骨架中重要的东西向贯通型道路,是区内横穿九龙湖镇、骆驼街道、蛟川街道及招宝山街道的重要通道之一,道路红线宽度为36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4)次干路

通园路:片区内南北向重要干道,为城市分区(组团)间中、长距离联系以及分区(组团)内部主要交通联系服务,道路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兴骆路:片区内倒“L”型贯通道路,以交通功能为主,兼具服务功能,起城市末端通道与集散交通的作用,道路红线宽度为28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5)支路

片区内部支路主要承担地块出入口设置,路网交通流量集散的功能,以及起到完善路网功能结构的作用。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及现状用地权属进行合理布置。根据交通流量预测,结合道路周边地块出入需求,规划范围内支路红线宽度为14-24米,支路的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设施规划

规划范围内不设置消防站,近期依托区域外围的镇海新城中队,待远期机电园区中队建成后,再依托机电园区中队。

(2)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水源以城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为主,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体资源。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等消防用水量大的建筑应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

市政道路室外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应双侧布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应重视消防通道建设,保证畅通。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规划区范围内的主干路和次干路,应十分重视规划区范围内主干路和次干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应保证两路进水及两路10kV供电要求。

(5)其他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本规划区的地震动参数为0.10g(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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