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报销!门诊慢特病患者的医保福利来咯
“以前,宁波不能按特殊病种报销我的医药费,需要到台州配药,现在可以了,真是太方便了!”近日,来自台州的柯先生来到镇海区人民医院门诊,配用针对冠心病需要长期服用的美托洛尔。结算时,他按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直接结算了医疗费用,减轻了经济负担。
随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推进,浙江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接受治疗时,已经实现了医保直接结算。但因各地规定的门诊慢病、特病不一致,常常出现该病种在就医地医保结算系统中未维护的情况,导致直接结算不成功。比如,台州市将“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相关治疗纳入了特殊病种治疗范围,宁波市并未纳入。因此,在此前,镇海区人民医院医保结算系统中并未设置该特殊病种的编码。
为了彻底解决柯先生所提出的这一问题,在接到医疗机构反映后,区医疗保障局充分调研区内外地参保人员就诊较多的医疗机构,筛选出在我区就诊人员中参保地人数靠前的台州、衢州两地,分别与两地医保经办机构取得联系,获取了两地门诊慢病、特病的具体病种范围。同时,要求区内主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事前维护,确保两地的全部门诊慢病、特病病种能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目前,镇海区人民医院已完成系统维护工作。接下来,区医疗保障局将持续关注群众、医疗机构反映的问题,与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加大协同合作力度,有效解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碰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区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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