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日期:2023-08-03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编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区委编办领导班子收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办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办务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精准把握整改要求,形成了《区委编办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委编办严格落实办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抓业务与抓党建、抓整改紧密融合。成立以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办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的三方面的8个问题,根据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内容、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完成时限等整改要求,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整改任务和举措。

(三)坚持分类推进,狠抓督导落实。各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坚持标本兼治、分类推进,完善整改措施、细化进度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狠抓督导落实。并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长效上解决问题。

巡察反馈问题8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7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1人,建立完善制度10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还不够精准,破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尚须努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深入学习,强化机构编制理论武装。依托办务会议“第一议题”“周二夜学”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与机构编制工作直接相关的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结合2023年全国、省、市组织工作会议和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制定完善全年镇海机构编制工作要点,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持续深化改革,提高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水平。正积极谋划推进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精简整合改革,持续做好深化基层管理体制、“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城乡社区“五定”管理体制等重大改革的“后半篇文章”,更大力度整合机构编制资源,积极破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

三是聚焦科创强区建设,积极助力高层次人才引进。会同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镇海区高层次人才编制池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不断深化高层次人才“编制池”和事业编制“周转池”建设,持续做好新型研究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不断拓展机构编制增量空间。

四是坚持用数字提效能,科学精准保障民生。在机构编制智管优配上下功夫,完成2030年前全区中小学编制需求预测工作,提前谋划出生人口下降背景下的教育编制保障工作。坚持“一年一核、动态调整”,在教育卫生领域通过逐学校、逐医院测算分解编制数与用编计划数,提升教育卫生领域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在市级规定政策范围内,在精准测算基础上,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提供保障。综合考虑中小学年度编制需求及我区机构编制实际情况,草拟中小学年度编制核定方案。

五是完善用编计划管理,提升编制使用效益。结合退休数量、部门人员结构、超缺编情况等诸多因素,制定2023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计划,提供一定数量的行政事业编制用于招录、选调、选聘和社招等工作,积极应对退休高峰,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还不够精细,编外用工管理亟待深化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三定’方案不够明确”问题。

将区委编办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更名为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并制定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中心“三定”规定。4月20日,区委编办办务会议已研究通过该事项,随后提交区委编委会审议同意,现已发文。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

(2)针对“对工勤编制管理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对全区工勤编制和工勤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工勤编制“只减不增”、工勤人员“只出不进”的规定。

二是计划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分批次通过核减、置换等方式逐步回收、核销现存工勤编制,通过自然退休等方式逐步消化实有工勤人员。

该项任务的整改需持续较长时期。

(3)针对“编外用工管理还不够精细,减人减经费效果不明显”问题。

一是加强编外用工全覆盖精细化管理。已将5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系统进行备案管理。通过机构编制月报制度,及时督促各部门组织人事干部常态化做好编外人员信息更新,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准、信息全。

二是已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并印发《镇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包干管理办法》,对编外用工经费包干单位范围、计算规则、申请及审核程序、相关要求等进行统一明确,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经费包干方式的操作流程。

三是继续严控编外用工增量和总量,坚持“宽严相济、严字当头,有保有压、以压为主”的方针,除新设机构、新增重点工作和教育、卫生、公安、应急等民生、安全领域外,原则上不再核增一般性的编外用工指标。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尚有薄弱环节,部分已撤销或被整合的事业单位未及时完成法人注销或变更”问题。

一是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完成注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已变更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发展保障中心。

二是督促区综合执法局加快区供排水建设管理所的资产清算及划转事宜,尽快办理区供排水建设管理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

三是督促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加快推进宁波帮博物馆房产变更事宜,尽快办理宁波帮博物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手续。

该项任务预计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够实,网络意识形态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确保应学尽学。今年1月以来,办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办务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一中全会、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等。

二是持续加强“学习强国”学习督促。每月一次提醒全办干部及时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工作,每季度对全办干部的积分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对得分不理想的同志及时约谈提醒,努力提升全办干部的自主学习意识。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与党员民主评议、锋领指数测评、公务员平时考核、干部年度考核等挂钩,督促引导全办党员干部加强理论学习。

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工作,落实办主要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办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组织全办干部再次学习《镇海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要十不”工作规范》,让“必须履行的十条规范”和“必须杜绝的十种情况”入脑入心。

四是定期分析研判。进一步提高办领导班子和全办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十要十不”工作规范,不折不扣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规定动作。办务会议计划每年年中和年底各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

上述一至四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五是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我办印发《关于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责任分工的通知》,并制定《镇海区委编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镇海区委编办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办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编入最新修订的《镇海区委编办规章制度汇编》。

六是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我办借助今日镇海、镇灵通、镇海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及时宣传通报我区相关管理体制机制重大改革进展情况,提升机构编制业务工作的知晓度、影响力。如今年3月30日和4月3日,我办分别在镇灵通APP、镇海新闻网和《今日镇海》报上刊发了宣传我区城乡现代社区“五定”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的文章。

七是建立网评员队伍并加强管理考核。努力提升对舆情敏感性的认识,建立由4名同志组成的网评员队伍并加强业务培训,制定《镇海区委编办网评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办法》,规范和加强对网评员的管理、考核工作,逐步提高舆情风险化解能力。

上述五至七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内控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合同管理执行欠规范”问题的整改。

针对“培训费规定执行不严,报销附件不齐全,合同支付管理不严谨”问题。

一是持续加强学习。利用“周二夜学”,组织全办干部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相关经费支出的制度规定。组织综合科干部加强对财务知识和相关业务流程的学习,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做到该有的附件、凭证、签字、签章一样不少、一步不错。

二是规范合同管理。对新一年度的室内保洁服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维护的合同进行细致审核,确保服务内容、履约期限、费用支付、签字签章、合同时间等要素齐全,并严格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费用,严格按合同办事。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强化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收支业务等内部控制制度,新制定《镇海区委编办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镇海区委编办收支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镇海区委编办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镇海区委编办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经办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编入最新修订的《镇海区委编办规章制度汇编》,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5.关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偏宽松,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针对“资产配置偏离实际需要,存在物品库存闲置”问题。

一是主动压减年度工作经费预算。我办向区财政局申请的2023年工作经费比2022年工作经费同比下降22.7%。

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精神,加强用款计划管理,对电脑、硒鼓、打印纸等办公用品的使用需求进行科学测算、从严论证、从紧控制。严格落实资产物品用多少买多少的要求,尽量降低损耗和库存,减少浪费和闲置。

三是加强资产物品领用登记管理。制定并启用《镇海区委编办办公物品领用单》,加强资产尤其是零碎办公耗材和劳保用品的出入库管理,完善领用登记制度,全办干部因工作需要领用物品时需要登记领用日期、领用物品、领取科室和领取人姓名。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6.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派驻监督履职还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风廉政风险意识还不够强,对机构编制工作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够精准到位”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党风廉政风险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今年2月,办领导班子召开办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月,召开办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办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回顾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办领导班子成员签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并作指导讲话。4月,办领导班子召开办务会议专题研究《区委编办2023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结和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举措。多措并举、正反结合,加强对全办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特别是在节假日前后等重要时间点,及时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醒,持续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项机构编制具体业务办理和机关运行运转各项具体事务之中,落细落小落实各项纪律规矩、制度举措。

三是完成新一轮廉政风险点大梳理大排查。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办干部紧密结合各自岗位职责权限,共梳理岗位廉政风险44条,并针对性制定完善防范举措。全办13人的《工作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逐一逐条经主管领导、办领导班子把关审定后,提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逐一审核把关。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办干部的《工作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表》纳入清单式管理,由本人和主管领导进行经常性对照检视。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甬江隧道收费职能取消后,未对编外用工进行重新核定”问题。

2020年区甬江隧道管理站(区公路养护中心)整合到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通过对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甬江隧道管理站)开展实地调研评估,摸清其职责履行和编外用工指标配置使用情况,对其编外用工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目前区交通运输管理中心编外用工指标已做了相应核减。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

(3)针对“常态化监督履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汇报。不定期、常态化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办内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细致做好办务会议的会前联络协调,至少提前一天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交《派驻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预报表》,邀请纪检监察组派人列席办务会议。2023年1月至今,我办召开办务会议4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均到会指导。

二是严肃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和台账档案整理工作。将包括纪检监察组成员在内的所有参加或列席我办相关会议、活动的人员列入记录名单,做到一会一记录不遗漏。加强办务会议台账档案管理,在每次办务会议召开的当天或次日将办务会议的全套资料及会议记录等梳理归档,经办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作为永久性档案保存,确保做到一次一清不遗失。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够规范,台账材料不够完整”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执行和选人用人材料的归档管理。对巡察反馈中点到的具体问题,能补充、修改、完善的均已整改完毕。办领导班子进一步重视科级(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执行,办主要领导、组织人事分管领导、职能科室长和组织人事干部逐级开展谈话教育,强调要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规矩意识、细节意识,在干部职务提拔、职级晋升中更加严格和规范落实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回避制度等程序规定和考察材料撰写要求;加强档案业务培训,做好无缝交接,及时将选人用人全流程形成的原始材料梳理成册,审核归档,做到一批一结不拖延,避免材料遗失。

二是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相关业务水平。办组织人事分管领导、职能科室长和人事干部组织专题学习会,切实加强组织人事相关业务及流程的学习,特别是加强了对区委组织部编印的《组工业务流程汇编》和《镇海区区直单位科级(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组织人事相关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的沟通请教,及时咨询解疑,规范办务会议记录和选人用人全流程的留痕工作,确保环节一个不落、程序一步不错,材料一样不缺、要素一点不少。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8.关于“党建品牌培育还不够充分,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办机关党支部工作记录台账的齐全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对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实践等活动分类更精准,要素收集更完整,过程记录更详尽。确保每一次党建活动都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留痕,事后有记录。

二是办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办机关党支部书记不定期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全面掌握全办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针对性做好教育引导。当前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已就政治理论学习、参加组织生活、年度工作安排等逐一约谈相关党员干部,已完成支部党员谈心谈话全覆盖,并由谈话人做好相应记录。

三是严谨细致做好每半年一次的党员锋领指数考评,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和规定的分值比例进行核算,将锋领指数考评结果作为党内评优评先和行政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今年2月17日,办机关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和锋领指数测评。根据民主评议党员和锋领指数测评情况,经办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并报区委编办办务会议和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决定,4名中共党员被评定为2022年度民主评议优秀党员(锋领党员),其余中共党员被评定合格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不定等次)。

四是将党建工作融入机构编制日常业务,既发挥引领护航政治功能,又凸显服务保障托底职责。落实“镇红强基工程”部署,对表《镇海区贯彻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机关党建质量全量化动态评价体系(试行)》要求,结合打造“民和红帆”机关党建品牌矩阵活动,正在培育和申报更有编办辨识度的支部党建品牌,进一步切实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委编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聚焦主体责任落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真抓实做,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对照巡察整改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二)聚焦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区委具体举措,持之以恒推进从严管党治办,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加强对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办干部梳理出的岗位廉政风险的对照检视,严格落实防范举措,进一步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加强对公务接待、物资采购、物品领用等工作的管理。

聚焦重大改革创新,坚持不懈推进重点工作。把巡察整改的过程作为强身健体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机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与加快推进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精简整合改革、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城乡社区“五定”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工作紧密结合,真正把巡察结果转化为促改革、保发展的助推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9389808;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A2-306。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