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日期:2023-08-03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8日—11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教育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收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意见。区教育局党委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每一项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区教育局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党委班子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召集相关科室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分解了整改任务,坚持整改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区教育事业工作布局相结合,坚持整改优化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实践相结合,严把时间节点,务求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局党委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委书记带领班子成员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立行立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局及时制定、完善涉及财务、党建等各类规章制度,通过基层各学校(单位、幼儿园)专项自查和区教育局的内巡、审计,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狠抓落实。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巡察反馈问题16个,目前,7个已整改完毕,7个基本完成,2个正在整改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建立完善制度11项,清退款项41007.53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增强教育资源供给成效不够”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加强教育基础设施项目的合理谋划。区教育局已完成2023年教育基础设施项目谋划,今年可投用项目7个,可新增学位5160个,基本可以满足当前各学段学位需求;2023年可完成老旧校舍维修项目6个,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二是加快教育设施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教育资源,扩大部分学校招生规模,根据2023年4月15日区教育局发布的《镇海区2023年义务段公办学校户籍儿童入学预警公告》,红色预警学校的数量从10所减少至5所。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因明德书院、应行久外语实验学校(庄市校区)将于今年秋季启动招生,区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于4月11日和13日向社会公布镇海区骆驼、庄市两街道小学学区调整结果,对骆驼、庄市街道小学学区进一步优化,以减少分流调剂人数。四是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区骨干班主任培训、区第七届“草根谭”德育主题论坛、区第三届德育小课现场教研等活动,新增了2个市级名班主任工作室,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该项任务于2023年4月15日完成。

(2)针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举措不够”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开展全区校长、书记论坛等活动。通过活动平台,要求学校提高思想认识,补齐五育短板,重点对其他“四育”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的作用进行再认识、再研究。二是开展基层情况调研。区教育局分别于2月23日、3月13日召开了全区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座谈会,倾听学校体艺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为下步全区体艺工作的优化提供思路。三是改进评价方式,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教育评价体系。目前区级“五育并举特色学校”选树方案已初步形成。四是组织基层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教育行动。通过宣传载体和教育内容的丰富,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的融合,家校联系和警校联动的驱动,积极防范相关案件的发生。五是严格执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制度,加强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多方合力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持续做好教师全周期关心关爱工作,进一步构建与优化轻负高质的教育生态。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不够”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等制度,全力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全面提升。二是强化对民办学校的指导。今年2月,镇海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已制定对民办学校(特别是赫威斯肯特学校)的听课指导计划,并予以实施。在听课指导的同时,对教材使用、教学内容的合理合规性进行了解,对教师上课中意识形态问题予以关注,截至目前,均不存在问题。民办学校教师已纳入2023年上半年师训、教研等项目学习中,后续将继续加强督促,提高其参加率。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上半年在出台学区调整等重大政策前,深入调研,先后召开了村(社区)、业主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相关村(社区)代表、利益群体等意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公开向社会发布学区调整征求意见公告,对意见比较集中的社区再次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倾听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决定最终的学区调整方案。四是加强部门协同。与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社会治理中心、各镇(街道)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重点问题”的风险评估,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研判,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快速处置舆情、群访风险。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 关于“整治隐形变异培训机构措施有待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发展不够平衡”问题的整改。

(1)针对“整治隐形变异培训机构措施有待加强”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依托“双减”专班力量,完善协同机制。2023年3月上旬组建线上工作群,明确了分工与职责,并已开展常态化的检查工作。二是依托镇、街道发挥属地管理职能,提升网格化治理。2023年3月中旬前已与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完成对接,已开展网格员统一培训、日常巡查等部署工作。三是准确把握隐形变异培训时空形态特点,形成可控的预防机制。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制定整个年度的各项检查计划,2023年3月16日,对骆驼片区的托管机构和原学科类机构开展抽查,情况良好。四是加强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我局已于2023年3月底向社会公示了举报热线,有7起案例通报发布在“镇海教育门户”公众号,起到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对于后续查实的案例也将及时向社会进行通报。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清廉学校建设发展不够平衡”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2023年2月15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2023年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暨清廉学校推进会,进一步强调了清廉校园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动员全区各学校积极创建省市清廉学校达标校、示范校,明确80%学校入选宁波市清廉学校达标校的年度目标。镇海中学等三家单位分享了清廉学校建设的经验与成果,效果良好。4月初,立人中学获评浙江省第二批清廉学校示范校。二是进一步优化“清廉指数”测评标准。与宁波市清廉学校达标校、示范校评比细则接轨,已初步完成学校清廉指数测评标准的完善。三是建立常态化“一巡一测”机制。相关科室已制定年度“清廉指数”测评和内部巡察、审计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3. 关于“筹划教学(竞赛)不够科学精准,报废资产处理存在陪标风险”问题的整改

(1)针对“筹划教学(竞赛)不够科学精准”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局党委书记约谈职教中心分管领导,对其批评教育。二是召开专题论证会议落实“大型龙门加工中心设备闲置”的具体整改,使设备不再处于闲置状态,发挥其作用。三是根据《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了《汽车保养实践》课程。截至2023年4月,汽修专业成立的汽车维修兴趣小组将尾气数据读取与分析作为学生技能训练的内容之一,并建立了训练方案,涉及2次兴趣小组培优内容用到该设备;四是实现老旧车床再利用。2005年9月购入的30台普通车床,考虑到随着制造技术发展,普通车床加工技术逐渐被数控车床加工技术所取代。在学校教学改革和实践中,不再设置普通车床教学课程。虽然设备老旧严重,但经过维修公司的整体检测评估后,其中4台普车功能相对较好,学校决定将其留作学生技能训练和了解车床发展历史的教具,其余26台普车根据《镇海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对该批设备进行报废处置。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

(2)针对“耗材使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建章立制抓落实。职教中心学校于2023年3月初拟定并发布了《镇海职教中心刀量具管理制度》(镇职教〔2023〕7号文件),现已严格执行耗材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刀量具耗材领用和回收都有专人负责,回收耗材能及时做好移交。二是修订现有制度,完善管理机制。2023年2月学校完成《实习实训耗材管理办法(修订稿)》的修订,并于3月发布了镇职教〔2023〕8号文件。文件修订后,学校通过专题会议和课堂教学进一步提高师生对耗材回收的意识。开学后所有耗材均由学校安排专人统一处置,通过领用、回收、清点、保管、处置、变卖、资金上缴等流程开展工作,期间完善了铝(铁)领用记录、回收记录、耗材处置和变卖记录以及变卖后资金上交记录,做到后勤服务中心主导,机电学院协助,两部门人员同时在场进行处理。截至2023年4月上旬,耗材回收率已从原来的57%提升至72.27%。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10日前基本完成。

(3)针对“报废资产处理存在陪标风险”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职教中心学校确定后勤服务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责任部门,2023年2月通过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资产管理处置等相关规定、办法,提升全体工作人员规范开展招投标和竞价审核等工作能力。二是督促职教中心按规执行资产处置。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盘库,切实摸清家底,对已到达报废年限,且确实不能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三是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已建立下属学校报废资产处理定期自查、抽查机制。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基本完成。

4.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有力,服务外包采购循章不严”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局党委书记约谈职教中心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出台相应管理办法。职教中心学校于2023年3月出台了《成人和电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镇职教〔2023〕9号)文件。该办法明确规定了成人和电大教育培训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及审批程序,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杜绝非相关支出;三是开展专题培训。2023年4月中旬,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并按年度计划对全区学校专项资金使用的过程管理与监督。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15日完成。

(2)针对“代收费未及时返还”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做到及时返还。职教中心学校截至2022年10月尚未退还学生的2021学年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已于2022年11月底结算并退还学生,合计退还41007.53元。二是加强过程监督。区教育局计财科已将全区学校代收费情况的督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对新学期代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3)针对“疗休养服务采购循章不严”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组织人员学习相关制度。2023年2月职教中心学校已组织了工会委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熟知“疗休养服务采购”流程。后续,采购类项目,学校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二是优化与完善相关制度。区教育局计财科将常态化加强全区学校对疗休养服务采购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纳入年度工作内容。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14日前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5. 关于“指导学校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1)针对“指导学校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全覆盖检查找问题。2023年2月3日至9日,局党委对局机关、下属学校(单位)、党员干部个人开展了自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检查,全面查找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剖析“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根源,并明确了整改的方向和举措。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明方向。2023年2月15日,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与下属学校一把手签订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一步明晰方向和要求,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三是紧密协作,合力监管。在局党委、机关党委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机关纪委的作用,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互通信息、联合排查等协作机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发现苗头性问题。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2)针对“督促学校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够”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2023年2月底,全区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已完成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制订,其他学校已完成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修订。二是开展专题培训。2023年3月,区教育局办公室已组织开展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培训会议,对学校会议记录要求进行培训。三是加强过程监督指导。已将学校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情况检查纳入内巡工作内容,并按计划予以实施。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3)针对“干部选任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在遴选局机关干部时既注重其管理能力,也关注干部的群众基础与引领能力,更倡导机关干部的“能上能下”。在机关内部构建机关干部微梯队,进一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持续强化管理能力培养。二是完成学校领导干部的调配工作。根据2023年区教育局重点工作安排,按计划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结合上半年校级班子三年任期考核和暑期干部调配工作,公办中小学100%实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按要求配齐配足党政领导。三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2023年以来,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过程管理,更加全面、深入地考察拟提任干部,更加严谨、细致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过程材料及时做好归档。2023年4月,已基本完成对现任校级正职干部的全过程档案的核查工作,已陆续进行档案的归类和整理。四是强化领导干部的学习和培训。2023年2月,局党委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属学校校级领导班子、中层班子等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专题培训,并通过“镇·夜学”把该项活动延伸到基层学校,实现教育系统教师学习全覆盖,强化教师、干部的价值观引领。五是进一步加大推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截至4月上旬,我局已制定《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校级正副职后备干部、年轻后备干部的专题培训,效果良好;2023年年初启动并开展新一轮区级名优教师的评选活动和第三届高端后备干部培养工程,通过分阶段、抓项目,不断把系统内的名优教师与教育管理干部“双培养”模式落到实处。

该项任务中第一、三、四个举措已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第二个举措计划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4)针对“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强化”问题

具体举措:一是将师德师风问题的自查自纠、教师价值观引领专项行动、优秀教师选树表彰、师德失范行为治理等纳入区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并要求各基层学校把此项内容同步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二是结合省市专项工作要求,制定并下发《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标师德师风七大方面35个问题,各校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存在的师德师风问题或风险点进行了分析和研判,后续将根据工作安排扎实推进。三是各校已制定学期师德师风主题教育与学习的计划,做到常态化落实;四是制定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和表彰计划。今年5月-9月,区教育局将开展“群雁奖”“桃李奖”“红烛奖”“优秀教师”等评选,拟通过教师节大会、各类媒介等加强表彰和宣传的力度,通过选树典型,强化正向引领。截至目前,各校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本校优秀教师、优秀团队的事迹介绍,效果良好。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四)在“学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支部开展工作不够规范”方面

具体举措:一是建立“党建工作月度提醒”制度。每月月初通过“党建工作提示单”下达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等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质。二是继续深入区域党建共生体建设。通过教育系统八大党建共生体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以点对点帮扶、面对面指导的形式,加大对薄弱党组织常态化指导的力度。三是完成党费收缴专项清查。2023年4月底,局党委组织开展了下属党组织党费收缴的全覆盖清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并督促立改立行。四是优化年度党建工作督查。根据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定于11月开展一次基层党建督查,加大问题反馈的强度和过程跟进的力度,督促基层各党组织补短板强优势亮特色。

该项任务中第一、二、三个举措已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第四个举措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区教育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及全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

(三)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为全区教育建设改革提供坚实的廉政保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干部作风建设,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落实民主议事会制度、“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程序,避免暗箱操作;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四是严格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局组人科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组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四)聚焦教育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区委提出的科创强区、中国式现代化先行示范区创建要求,瞄准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的创建目标,致力打造教育质量保持领先、育人方式不断创新、教育公平更加彰显、现代化水平不断攀升的“四学镇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4-86276772; 

联系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2-508。


中共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