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2023-07-07 10:54 来源: 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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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一、流动人口的管理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城市化建设不断推进,带来人口大流动,以澥浦镇为例,截至2023年1月,全镇流动人口在册总数为32900余人(包括随同儿童),已超户籍人口,2022年累计登记数为61784人,累计注销数为66672人。流动人口群体特点表现为人员数量大、流动性强、素质参差不齐、价值取向较为单一。因此,流动人口管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治理难点所在。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过近二十年的探索与实践,已基本形成工作体系,从镇(街)层面看,镇(街)设立流管办,村社设立流管站,流管办由镇(街)牵头,日常工作由派出所具体实施,主要负责流动人口与专管员队伍建设(包括专管员的招聘、考核、调配与辞退等),落实上级下达的流动人口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流动人口登记、“一标三实”登记、人户一致数据核查录入、群租房排查和平安法治宣传等工作)。专管员的人头经费由区下发给村社的城乡社区建设经费中支出。流管站设置在村社,站长一般为负责治调工作的村社干部,工作人员为驻点的专管员。

二、存在问题与困难

在目前管理体系下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制约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推进,主要表现为:一是专管员队伍较为薄弱。全镇专管员人数共有26人,全部为女性,年龄均偏大,专管员与管理人口比例为1:1300左右,远超上级部门规定的1:800的要求,缺少培养和流转机制,大部分专管员将这岗位视为养老型或临时性岗位,人员素质不一,基础薄弱。二是专管员薪酬待遇不高。专管员保障的工作经费为5.5万/人每年,每月实发工资比最低工作略高,导致岗位应聘积极性不高,招录困难,年轻人无人问津,现职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三是工作配合程度不高。专管员所承担的工作与村社日常管理有较大互补和交叠,但因管理体系问题,与村社出现一定程度壁垒,存在工作交流信息互通少,协助配合少现象。特别是在流动人口管理数据共享上,与网格员数据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导致日常管理底数不清,增大管理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村务管理内容,将专管员纳入社工体系,原则上按1:800比例进行配备,建立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录用、流动和退出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议探索流管办和村社双重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给予流管社工提升发展空间与机会。

主办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答复意见

朱国军代表:

感谢您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队伍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流动人口是我区社会和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我区流动人口已达35.7万人,已超过户籍人口(30.4万)达5万余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是我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我办作为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责任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近年来,流动人口的积分应用不断扩面和赋能深受流动人口欢迎。同时,我办以省市区等上级相关文件为依据,协同区公安分局加强对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建设,持续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不断提升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一、当前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的组建和管理

(一)队伍组建。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2009年颁布,2016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我区根据该条例于2010年由区公安分局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并由区公安分局进行管理和考核,队伍整体纳入辅警队伍进行严格管理体系。

(二)管理职能的划分。2014年11月,针对当时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在时任区委副书记顾国芳的主持下,就进一步加强流动(暂住)人口服务管理队伍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了会议纪要(镇区委办会纪〔2014〕7号),纪要明确:1.调整自2010年开始实施的我区以城乡社区管理为基本形式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对流动人口管理队伍的相关工作职责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划分,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和“三项事务”职责从原有的社区职能中剥离出来,按照“统一组建、公安管理、持证上岗、综合使用”的原则,明确区公安分局为全区基础信息采集和“三项事务”管理的责任单位,组建相应的流动人口专职信息登记员队伍,具体开展全区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和“ 三项事务”工作。各村(社区)不再具体承担上述工作,而除此外的其他相关服务和管理仍由村(社区)社工承担。2.对全区各镇(街道)流动人口工作人员配置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参照全区2011-2013年各镇 (街道)流动人口的基本登记数和800:1配置比例要求,将应配置流动人口工作人员数进行指导性明确,并按3:7比例对所配置人员进行工作职能划分,应配工作人员中30%归属镇(街道)社工化管理,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主要从事流动人口除基础信息采集、“三项事务”外的其他涉及流口管理服务的相关社会事务工作;70%的人员划归区公安分局成立流动人口专职信息登记员队伍,统筹分配安排到各基层派出所、村(社区)警务室(联络站)进行一线工作。3.要求区公安分局拟定全区性相应的组建及人员配置、补缺录用、工资津贴等方案和对基层派出所的管理考核办法,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与考核挂钩,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队伍的绩效;各镇(街道)要对其他从事社会服务事项的流动人口工作人员统一归入社工队伍进行管理考核。

当前,对流动人口专管员的管理基本按照此会议纪要精神在执行和落实,即30%的流管员由镇(街道)进行社工化管理和考核,70%流管员由各基层派出所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关于流动人口专管员下步管理改进计划

随着我区流动人口的不断快速增加,现有的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无论是数量还是素质,都已无法适应形势的变化。您在议案中提到的专管员人数少、年龄大、结构差、收入低以及工作配合性不高、与村社信息交流少等问题,也确实客观存在且已引起了我办和区公安分局的关注和重视。区公安分局已起草了《镇海区流动人口专管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已完成向全区相关单位和镇街道的第二次意见征求,将于近日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后,作为我区今年重大的改革议题向区深改委提交讨论,讨论通过后,即将在全区发布和实施。《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

1.成立区大队、镇(街道)中队、村(社区)分队、自然村(小区)班组的四级专管员队伍管理层级,健全全区统一的层级管理体系,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制定定期选聘机制,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年度竞聘制度,不断优化管理层。按照四层管理体制,分别设置四级岗位工资补贴。

2.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考核体系,由区公安局落实对镇(街道)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考核,由各派出所落实对各村(社区)以及专管员个体的考核工作,由村(社区)干部对驻村(社区)专管员进行日常出勤和工作配合程度等进行赋分。每月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镇(街道)排名,并向全区通报。

3.由区公安分局组建、管理全区流口人员专职信息登记员队伍。区编办、区财政局、各镇(街道)配合落实队伍的编制确定、财政保障、人员的招聘。具体按照“社区800:1”比例,区级统一新招聘一批高素质的流口专管员,补充到治安复杂、力量薄弱、工作难度大的镇(街道),充实专班和一线专管员队伍,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园区统筹补足,以达到队伍建设标准。

4.确定人均综合保障待遇达到5-9万/年,其中未过渡辅警专管员年收入保障达到5万以上,已过渡辅警年收入保障达到7-9万以上;另设立未过渡(辅警)专管员人均每年6000元的绩效考核奖金、将已过渡辅警专管员的月度奖金纳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多劳多得、能者多得,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政策。

5.新招入人员以大专以上文化、35周岁以下为条件(表现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设置准入门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6.推选表现优秀的专管员转岗社工,并在政策上进行倾斜,优先推荐优秀专管员参加事业、行政单位招考;招警考试时优先推荐优秀专管员。

7.各村(社区)要建立人口信息底册,流动人口专管员应每季度与村(社区)进行人口数据对账,推动人口基础数据共享、交互。

该《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会有效解决当前流动人口专管员人手不足,素质较低,结构老化等问题,同时,建立了多级管理和考核机制,给予了村社区干部一定的考核赋分权,这将对促进专管员配合及出勤情况的改善起到明显的作用。另外,把专管员的综合待遇最高提到了7-9万元/年,并根据不同的考核等级对应了不同的奖金收入,同时,对优秀的专管员也给予了转岗社工和推荐招警考试的机会,这些措施预计也将较好地吸引较高素质的年轻人加入专管员队伍,并将有助于促进流动人员专管员整体素质的提升。

再次感谢您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鞭策,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我们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水平。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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