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91904194/2023-19770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7-24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菜场智慧停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2023-07-24 16:12 来源: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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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菜场智慧停车系统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市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庄市大道1743号。

建设规模:停车场面积约2300平方米(机动车划线停车位约 68个)。

招标控制价:130000元。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开工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及调试、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安全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陈倪菜场智慧停车系统供货、安装、集成、调试、验收通过、售后服务及保修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特别说明:本项目建成后由承包人负责无缝接入镇海区广通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和宁波市甬城泊车平台,平台接入费及升级费由承包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超过60周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上述中标单位及人员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到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招标代理部(1006室)报名。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1)、投标报名表2份原件(格式详见后附表);

(2)、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4 时00分,地点为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gov.cn/col/col1229626797/index.html)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市场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汉斌 电话:0574-86282611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6室)

联系人:傅作琪、蔡煜、石宗杰  电话:0574-86279793

9.综合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菜场智慧停车系统工程

报 名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介 绍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企业性质


资质等级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


资格等级


投标报名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电话:

邮箱: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公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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