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炜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机关党委:
经研究,决定:
陈炜佳同志任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登华同志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23年2月27日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