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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不动产!10月1号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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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自2023年10月1日起,镇海将全面推行不动产权证书免粘图纸。这意味着,今后拿到的不动产权证书上将不会再有标示房屋所在楼幢位置的宗地图和标示房屋结构尺寸等的分户图。

据介绍,纸质图纸取消后,市民要看图纸,只需要用微信、支付宝或浙里办的“扫一扫”功能,对准纸质不动产权证书的“查询二维码”扫码,就能看到电子附图;或登录“浙里办”APP,找到“不动产智治”下的电子证照进行查询后获取。

据了解,推行不动产权证书免粘图纸,目的是消除原先纸质附图易破损、存在被恶意修改风险的问题,同时,也能解决纸质附图补图不方便的难题,还有利于贯彻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推广电子附图后,不动产权证也可全部电子证照化。

“如果暂时不需要纸质不动产权证,办完登记业务后就可以走人了,不用再等个把小时等权证办出。想查看权证,手机上就能看。而以后需要纸质不动产权证,则可以去自助打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若当事人在申请时选择“自助制证”的,可在区不动产登记窗口任一自助机上自助打印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温馨提醒:

1、自助打印服务,将登记费核费、收费事项并入“受理”环节。对于部分赶时间的市民,在窗口申请时可选择“自助制证”或“不需纸质证书”。不动产登记办结后,市民可在“浙里办”APP的“不动产智治”中“电子证照”栏,查看、下载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或电子登记证明。若选择“自助制证”的,可在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自助打证机上自助制证;若选择“不需纸质证书”后又想申请纸质证书的,可在不动产窗口通过“换证”业务申请换发纸质证书。

2、自10月1日起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当事人需纸质证书的,应在申请时明确“领证人”,纸质证书(证明)应由申请环节指定的领证人领取。

3、在过渡期内,市民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或招宝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可按照上述的便民服务措施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