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领衔人 | 王军波 |
建议内容 |
共享单车“无桩”的运营模式给用户更多的停车地点选择自由,也成为其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关键。如何让行人出行方便和顺畅,这不仅体现一个区域文明的表现,也展示一个区域市容形象的重要方面。镇海作为宁波市六区之一,在引入共享单车力度方面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较宁波中心城区还有较大差距,为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科学合理的引入共享单车企业来镇海投放共享单车,进一步提升居民“最后一公里”选择多样性。 (一)存在问题 镇海区解决居民“最后一公里”,主要存在这样三个问题:一是对公共自行车投入合理,但缺乏共享单车作为补充。镇海区内(新城及老城)共享单车投放量少,在新城偶有所见,在老城几乎没有;二是共享单车的缺少,对于临时外来人口解决“最后一公里”不够友好;临时来镇人员没有租赁公共自行车所需的市民卡,而共享单车租赁APP往往属于全国通用,可有效解决外来人口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镇海老城出租车难觅踪影,老城居民除了步行、公共自行车、网约车外,无更好短途出行方式,可投放共享单车、电车提高居民出行效率。 (二)建议意见 1、方便市民出行,拉动我区共享经济。目前我区共享电单车企业投放量少,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我区城区范围较大,居民解决“最后一公里”需求较大,非常有必要引入共享单车,方便市民出行,拉动我区共享经济。 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我区应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共享单车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引入具有全国知名的共享单车企业,避免引入小企业后存在暴雷隐患,造成投放后无人管理的窘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共享电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注意控制投放总量。按照稳妥审慎原则逐步加大共享单车投放数量,引导居民形成良好的单车停放习惯。 |
主办单位 |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
答复意见 |
王军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引入共享单车力度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呼吁共享单车入驻。镇海老城外来人口相对较少,本地居民(电动)自有自行车保有量较多,且公共自行车布局较为密集。镇海老城曾在2016年投放一批共享自行车,后因使用频率低、损坏率较高。由于共享单车为市场化运营,出于市场经营收益考虑,企业逐步撤出。今年我们会加大全区共享单车投放工作力度。 二是继续优化现有公共自行车点位布局。当前宁波市已不再新建公共自行车点位,我们将优化调整现有点位布局,并重点关注招宝山地铁站等新公共交通站点的投放规划,让公共自行车更加便民。 三是进一步争取共享电单车投放指标。当前宁波市各区县共享电单车投放指标是由宁波市统一划拨,品牌规定在市现有品牌中选择。我区结合宁波市发展要求,提出我区共享电单车项目规划——分批次、逐步加大共享电单车投放数量与投放范围。考虑到人群数量和年龄结构,2022年我区已在庄市、骆驼进行首批共享电单车试点投放。并在2023年一季度向市里申请新一批投放指标,后续将稳妥审慎逐步加大投放量和覆盖范围,让其作为公共交通的合理补充。 四是加强化规划引领,进一步优化区域公交线路。当前轨道交通2号线红联-招宝山-聪园路站打通了镇海老城与宁波市区的主交通联络线,我们会与公交公司深入研究公交与轨道交通纵向联动,织密公共交通出行路网。设置微公交联通南北向出行线路,以微公交+轨道交通“纵横勾连”方式填补出行网空白。通过疏通断点瓶颈、构建区域性车道网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公共交通车辆利用效率。 我局始终把服务好群众便利出行作为工作宗旨,构建以轨道、公交为主,共享单(电动)车为辅的细密交通线网。下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公共出行方式,保障市民出行。 感谢您对建设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