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2023-05-23 10:42 来源: 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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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 许和杰
建议内容

一、  影响我区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制约因素

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方便居民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适应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口老龄化有着重要意义。我区自2018年7月出台《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8〕93号)以来,简化电梯加装程序,运用五步工作法,实行全程代理,从业主“最多跑一次”提升为业主“零次跑”。相关做法获得新华社客户端和省市媒体报道,其中招宝山街道童李衙弄7号110户业主改造垃圾竖井为共享电梯,成为省内首创。

自启动加装工作以来,我区累计完成17台加装电梯项目联审,13台已经交付使用,4台处于施工阶段。今年,我区已完成6台加装项目并录入市级系统;怡江华庭小区5台整体更换电梯项目已完成。

推进情况分镇街道来看,招宝山街道已联审9台,其中居民楼栋加装项目6台;庄市街道已联审7台,其中居民楼栋加装项目6台;骆驼街道已联审1台。其余镇街道均未实现“零”的突破。具体的制约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一票否决”导致进度缓慢

我市现有政策规定楼道单元内不得有任何反对意见,导致前期意愿征询中,低楼层住户认为加装电梯弊大于利,担心影响采光、房价贬值强烈反对,中楼层业主认为购房时自身房价最高,加装成功后反观高楼层房价升值幅度最大,差价动辄在几十万产生心理不平衡,现有成功案例多为邻里情面促成,推进难度极大。以绍兴嵊州批量加装电梯为例,目前已取消此条“一票否决”规定。

(二)财政补贴力度不足

我市现有政策规定每台加装电梯项目补贴20万,按照6:4的比例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以单台电梯50万造价核算,业主需另行自筹30万费用。相比杭州、绍兴等地,我市财政补贴力度不足,按照楼层高低,以阶梯比例方式分摊出资,老旧小区中部分低收入群体、老年群体难以承担分摊费用。按照10户人家计算,二、三、四楼的低、中层业主不出资,自筹费用均由五、六楼的高层业主承担,顶层住户每户承担费用约在7万元,困难非常大。

(三)各属地镇(街道)社区支持力度不一

按照现有文件规定,住建局负责组织部门联审及指导工程验收。前期协调、意愿征询、提出申请等环节,应由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但实际仅有少数街道、社区较为重视,如招宝山街道总浦桥社区,主动牵头成立加装电梯党建联盟;招宝山街道车站路社区,社区书记多次亲自上门或组织参与协调会;庄市街道兴庄路社区,辖区内清泉花园小区加装条件较好,配合参与度高。而其他社区推进力度不足,导致住建局工作人员在前期现场踏勘后,被迫过度参与前期宣传沟通及意愿协调,且居民认可度不高。

(四)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

一是低层要价高。低层业主认为加装电梯对他们毫无益处,影响通风、采光,今后二手房卖掉影响房价。借此契机,漫天要价,有一楼狮子大开口要求补偿10万一户的。

二是管线移位慢。加装电梯基坑开挖涉及水、电、气、通讯、雨污水管的移位和380V专用动力电缆的铺设。管线移位和供电埋线程序复杂、手续繁多,一环卡顿,全盘延时。

三是人少缺专班。目前推动加装电梯仅靠区住建局物业办既有2人兼顾,没有专班人员。各镇街道至多提供一个信息,碰到意见难以统一的情况,不愿出面做底层住户的思想工作。

二、 加快推进此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及建议

(一)试点放宽准入和前期公示条件

建议依据《民法典》重大事项表决的相关内容,果断取消“一票否决”规定,试点探索单元楼道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其中四分之三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即可允许加装电梯的准入门槛,后期住建部门、属地街道、社区、矛调中心共同做好维稳解释工作。建议在楼道单元有70岁以上老人或残疾人员居住情况下,探索试点“经楼道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字同意”即进入公示环节,如公示期内未收到书面实名反对意见即视作同意,试点推动放宽公示条件。只有政策上的突破和大胆改革,才能积极推动此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

(二)财政补贴力度仍需加大

以杭州滨江区缤纷未来社区为例,区财政补贴比例高达85%(50万造价即补贴42.5万元),最终实现区域内加装电梯目标全覆盖。建议我区适度提高财政补贴比例,可有效提高加装电梯居民参与意愿和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

(三)推动意向业主、单一业主批量加装

建议贯彻老旧小区改造“最多改一次”改造思路,避免重复开挖施工。对省部属大企业职工住宅区、具备完全产权的村民集中居住区,以小区或者楼幢为单位,改零散申请安装为集中统一加装。通过区财政适度提高补贴标准,企业、村级集体经济补助一部分,业主自理一部分的融资方式,创造条件解决费用筹措难的问题。

(四)加强政策宣贯

建议全面推开电梯加装宣传工作,印刷电梯加装宣传册,张贴加装指南二维码、进小区实地设点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形成浓厚的电梯加装氛围。区住建局主要做好专业指导,各镇(街道)主要做好对业主的引导,各专业单位主要做好全流程建设工作。

(五)落实考核制度

建议将电梯加装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压实属地镇(街道)目标责任,对于未完成年度考核任务的街道给予老旧小区改造考核适当扣分,考核结果与年度改造资金分配挂钩。

主办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答复意见

许和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一项适应人口老龄化、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实施以来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镇海区自2018年起推进电梯加装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完成26台,其中仅2022年度,通过强化党建统领、加大政策宣传、资金扶持力度等措施,全年累计完成11台,获得居民业主广泛好评。

一、关于“试点放宽准入和前期公示条件”

在前期大量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已于2023年1月24日起生效施行,正式取消“一票否决”规定,下一步,我局将牵头同步修改区级政策指导文件,并做好业务指导培训。

现阶段,对于有加装意愿的楼道,达到法定通过比例即可进入前期公示环节,期间遇到反对意见,由社区、街道逐级调解、召开听证会,对于存在80岁以上老年人、中度及以上失能人员、视力残疾人员、肢体残疾人员等行动不便、且加装意愿强烈的特殊业主,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就加装电梯必要性、争议调解情况予以说明,此类特殊情况可酌情予以审批通过。

二、财政补贴力度仍需加大

依据全市目前加装电梯项目总体情况,以六层楼北侧错层(走半层)加装电梯为例,一般费用为50万元,具体费用因设计方案和电梯品牌不同而有所差异,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业主自行商定各层出资具体金额。

现阶段,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市、区两级财政合计给予20万元/台的费用补助。此外,我局按照2万元/台的奖励标准,下发专项工作经费至街道,并全额补助施工监理费,牵头协调免除自来水、燃气、通讯等管线移位费用,最大程度为业主谋取利益。下一步,我局将借鉴杭州市、鄞州区等地经验模式,向区政府、市住建局有效反馈,建议加大财政资金补贴力度。

三、推动意向业主、单一业主批量加装

对于以小区为单位加装电梯的,《办法》中规定,只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即可。此外,批量加装电梯可统一采购,统一风格,降低建设成本,提升小区整体生活品质,但极易引起试点小区中低楼层业主抱团抵制,甚至群访群诉,仍需综合评判统筹。

现阶段,批量加装满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数量达到小区可加装总量的60%,且不少于5台”条件的,市级财政额外补助区级每台1万元。目前,我局正积极探索,初步意向为光明村、迎周村等村集体,或是炼化小区、清泉花园等批量加装条件较好的小区,优先推进此项工作。

四、加强政策宣贯

自2018年起,我局积极在在市、区两级媒体进行电梯交付报道、政策法规宣传,并对接区公积金中心,梳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全过程和所需材料,落实完善加装电梯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吸引更多有意愿业主咨询电梯加装事宜。此外,多次前往社区实地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加装电梯“十问”》、帆布袋,张贴横幅、电话回访、入户宣传等方式,先后前往20余个社区对接,组织召开30余场协调会,举行银桂小区、童李衙弄、西长营弄等多次加装电梯交付仪式暨现场宣传活动,吸引周边居民1000余人次。

现阶段,我局通过业主群、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公布加装电梯咨询热线(0574-86271864),在接到居民、社区反馈的初步意愿后,力争2小时内前往现场踏勘地基基础、车流量分析、光照通风等硬件条件,联络电梯企业设计方案图纸,并及时与社区对接跟进意见协调。

五、落实考核制度

2022年起,为切实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压实属地责任,我局成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专班,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各镇(街道)分管城建副镇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构建区级、街道、社区三级联络协调机制。同时将任务逐层分解至各镇(街道),完成情况与物业管理年度考核挂钩。

现阶段,我局已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按照2万/台的标准给予镇(街道)奖励,并鼓励各镇(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社区考核奖励标准。此外,大力向市级层面推荐先进集体,2022年度,招宝山街道获评宁波市最佳加梯团体,总浦桥、车站路社区获评宁波市最佳加梯个人荣誉称号。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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