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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 04- 10 浏览量:

镇海区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章正文

各中小学,教育发展研究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教安体〔2022〕291号),决定举办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将《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

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二、活动项目

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二大类。

三、对象范围

活动参加对象为区内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四、活动要求

活动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区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活动经费,按照我区疫情防控和展演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要以艺术展演活动为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学校要加强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项目内容

艺术表演类活动有:合唱、课堂乐器、独唱、独奏、舞蹈比赛等;艺术作品类活动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等。具体包括:

1.镇海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

2.镇海区中小学生课堂乐器合奏比赛

3.镇海区中小学生独唱、独奏、舞蹈比赛

4.镇海区中小学美术比赛

5.宁波市第十届青少年陶艺大赛(另行发文)

6.“传承经典 绘创未来”第三届宁波市儿童绘本原创大赛(另行发文)

7.宁波市第十四届青少年视觉艺术创意大赛(另行发文)

8.宁波市第二十三届少儿模特大赛(另行发文)

9.“天一杯”宁波市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另行发文)

10.宁波市第二届“最美乡村”绘画比赛(另行发文)

11.宁波市首届青少年版画艺术大赛(另行发文)

六、奖项设置

艺术节期间的区级比赛设立各类奖项,统一颁发获奖证书,获得一等奖的作品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部分优秀作品选送参加市中小学生艺术节。

七、活动组织

区教育局设立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附件:1.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方案

2.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生课堂乐器合奏比赛方案

3.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生独唱、独奏、舞蹈比赛方案

4.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美术比赛方案

5.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参赛作品标签卡

6.2023年镇海区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报送登记表

7.镇海区学校参加2023年宁波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推荐办法

附件:1-7.docx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宣传部。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