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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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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市政府令第255号)和《宁波市镇海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镇政发〔2021〕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制定

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负责人

其他说明

1

出台《镇海区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区建设交通局

区村镇中心

《关于印发宁波市城市更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65号)、《关于印发<区(县、市)2023年度城市更新工作任务书>的通知》(甬更新办〔2023〕2号)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

2023.6

盛瑜佳

暂无

2

修订《关于印发镇海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区建设交通局

区村镇中心

《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镇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22〕38号)等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

2023.12

盛瑜佳

     暂无

3

修订《关于印发镇海区低收入家庭物业服务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区建设交通局

区物管中心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困难家庭物业服务相关费用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暂未正式发文)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

2023.12

穆红梅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