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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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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镇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新冠疫情防控,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依法保障人民权益,通过下列六个方面的工作,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加强普法宣传,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一)完成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共性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局党委班子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体现在日常工作之中,专题研究法制工作2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活动,局层面组织1次,基层各单位累计组织17次。

(二)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

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每季度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全年共4次。局机关和卫生监督所认真做好本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完成规定动作。

(三)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

充分发挥微信等新媒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宁波卫生健康”、“宁波卫生监督”微信公众号的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编撰普法类新闻信息稿30余篇,向甬派法制专栏报送以案释法7篇。

(四)根据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卫生健康机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重点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精神卫生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完成了年度普法重点项目。

二、推进简政放权,依法推进政务服务改革

(一)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务服务2.0应用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办件比例,提升即办率及承诺时间压缩率。牵头处理和落实“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无差评。配合省卫健委和市政务办完成《省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地区的相关工作。

(二)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精神,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参与打造无证明之城。

(三)着力参与推进“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本地异地同步,积极参与政务服务网上随时办、跨省远程办、全省就近办、简单快捷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三、严格依法行政,夯实法制建设工作制度

(一)依法推进全面实施“三项制度”

切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区卫生监督所实施“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了两次抽查,结果较为理想。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制度

去年全年,对8份重要合同,由局聘律师兼法律顾问作了规范性、合法性审查。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规范决策流程,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四)严格依法履职,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依法防范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制度上提前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依法处理医患纠纷,化解医患矛盾,维护患者、医生的合法权益。近年内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四、依法聚焦行业治理,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一)依法强化医疗服务行业综合监管

联合市场、医保部门开展口腔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放射诊疗机构专项执法、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治理。去年7-8月份天气最热的时候,组织机关干部,每人每周至少下去检查个体诊所2天,使全区个体诊所检查全覆盖,确保在新冠疫情背景下,个体诊所能规范诊疗,不添乱。10-11月份则采用机关干部包干的形式,包干督导全区百余家核酸检测点,每人2-3家,包括规范采样、持证上岗、及时运送标本等。

(二)做好公共卫生执法监管工作

对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宁波市校园卫生健康行动。根据我区化工企业众多的特点,去年全年检查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1247家次,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为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对个别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并造成一定后果的企业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

(三)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工作

按时序进度实施国家、省市卫生监督随机抽查计划,及时通报完成情况。建立健全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积极推进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及时通报问题线索,形成监管合力。做好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涉及卫生监督事项的认领、事项覆盖及指标完成工作。

五、引入人工智能,深入推进数智卫监建设

(一)挖掘大数据实际执法应用价值

归集梳理医疗行为大数据、职业健康大数据、在线监测大数据、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大数据,做好被监管单位非现场监督执法,提升查办案件的人工智能含量。

(二)协助推进数字化促进执法改革任务

参与市风险预警调度中心建设和数据库资料输送。完成“口腔诊疗机构监督在线”、“诊疗行为监督在线”、“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等省建县用平台接入与使用。

(三)强化人工智能与监督执法业务融合

增加智慧监控平台接入场景和点位,完善各类算法组合应用,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识别精度。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员依法履职能力

(一)提升局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质

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治理论的学习培训和业务工作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在编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岗位的,均参加了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报名,部分已取得证件。

(二)加强卫生监督所执法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卫监执法人才培养,实施以提升案件发现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为核心的综合监督人才培养工程,加强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的专家型人才和业务当家人的培养与引进,促进全员依法履职能力提升。

(三)加强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医水平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或跨执法范围行医,杜绝为完成临时性任务导致的各类顶岗现象,医疗机构基本完成普法责任清单的学习和宣教任务。

七、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思路

(一)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短板。如学习形式不够多样,基层单位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平衡,个别单位仅限于规定动作,有走过场的应付心态。

二是研究全局性法治工作有欠缺。局党委会虽多次讨论有关法治问题,以及卫生监督执法问题,但专门研究全局性法治工作尚欠缺,对于机制性、结构性问题的解决思路不广。

三是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普法有待提高。由于各单位夜班轮转、医生外出培训进修比较频繁等原因,普法工作有待提高。基层班子成员学法考核较软,基层学法积极性调动不够充分。

四是大综合一体化有待完善。参与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卫生监督改革的路径不明确,省市对口指导欠缺,地方指导不对路,工作存在一等二看三通过的慢节奏现象。

五是疫情防控容易引发信访投诉。部分领域现行法尚无明确规定,市政府文件是执行防控工作的基本遵循,市防控文件部分地方比省防控文件更为严格。为此,有人告到国务院督查室,要求按省文件纠正。对信访人只好反复解释,但信访人要求出示文件,又不能出示,此类矛盾一时形成信访热点。

六是区内医疗机构的保安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在把控门诊部小门、住院部小门过程中,政策掌握不严或过严,有的政策掌握得好,但解释不到位,产生了很多投诉。2021年度公共卫生类信访量上升了289%,相当大原因是守门过程中与市民的争执。

(二)2023年工作思路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安排好机关干部、卫生执法人员、基层班子成员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和守法用法。

3.加大力度开展基层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利用电子屏、宣传窗、互联网、微信群等多种工具、多种媒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多元化普法宣教。

4.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政务服务。

5.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包括“三项制度”的规范落实,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等落实到位。

6.对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协议)合法性做好事先审查。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7.努力打造无证明之城,卫生健康领域不新增需要证明的事项。

8.强化医疗行业治理整顿,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卫生监管一体化综合化改革。

9.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抓好法律人才的公务员招录。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10.对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